為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促進實體經濟發展,近日,財政部印發了《關于取消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的通知》。該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財政部關于征收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有關問題的通知》同時廢止。
通知要求,取消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應當于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專項資金匯算清繳工作。
通知指出,專項資金的清欠收入,應當按照財政部規定的渠道全額上繳國庫。
取消專項資金后,財政部將按照國務院決策部署和有關政策規定,通過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對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過程中的職工安置工作予以支持。
轉自:中國煤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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