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11月2日發布了《總局辦公廳關于加強互聯網藥品醫療器械交易監管工作的通知》,明確建立完善互聯網藥品、醫療器械交易服務企業(第三方)監管制度,按照“線上線下一致”原則,規范互聯網藥品、醫療器械交易行為。
自《國務院關于取消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發布之日起,食藥監總局不再受理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企業(第三方)審批的申請;發布之日前食藥監總局已受理的,將終止審批,并將申請材料退還申請人。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抓緊做好取消行政許可事項的銜接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應按屬地原則將平臺網站納入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日常監督檢查范圍,監督平臺企業落實入駐審查、產品檢查、交易數據保存、配合檢查等義務和責任,及時處理違法違規行為。(記者 林麗鸝)
轉自: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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