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科技創新引領,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推動高質量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對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提出相關意見,提出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合理確定綠色技術貸款的融資門檻,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和并購市場,健全綠色技術創新企業投資者退出機制。鼓勵綠色技術創新企業充分利用國內外市場上市融資。
根據意見,到2022年,基本建成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企業綠色技術創新主體地位得到強化,出現一批龍頭骨干企業,“產學研金介”深度融合、協同高效;綠色技術創新引導機制更加完善,綠色技術市場繁榮,人才、資金、知識等各類要素資源向綠色技術創新領域有效集聚,高效利用,要素價值得到充分體現;綠色技術創新綜合示范區、綠色技術工程研究中心、創新中心等形成系統布局,高效運行,創新成果不斷涌現并充分轉化應用;綠色技術創新的法治、政策、融資環境充分優化,國際合作務實深入,創新基礎能力顯著增強。
意見提出,培育壯大綠色技術創新主體,開展綠色技術創新“十百千”行動,培育10個年產值超過500億元的綠色技術創新龍頭企業,支持100家企業創建國家綠色企業技術中心,認定1000家綠色技術創新企業。
意見要求,強化綠色技術創新的導向機制,制定發布綠色產業指導目錄、綠色技術推廣目錄、綠色技術與裝備淘汰目錄,引導綠色技術創新方向,推動各行業技術裝備升級,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投向綠色產業。
意見提出,推進綠色技術創新成果轉化示范應用,積極發揮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的作用,每年遴選一批重點綠色技術創新成果支持轉化應用。引導各類天使投資、創業投資基金、地方創投基金等支持綠色技術創新成果轉化。
意見提出,優化綠色技術創新環境,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合理確定綠色技術貸款的融資門檻,積極開展金融創新,支持綠色技術創新企業和項目融資。研究制定公募和私募基金綠色投資標準和行為指引,把綠色技術創新作為優先支持領域。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和并購市場,健全綠色技術創新企業投資者退出機制。鼓勵綠色技術創新企業充分利用國內外市場上市融資。鼓勵保險公司開發支持綠色技術創新和綠色產品應用的保險產品。鼓勵地方政府通過擔保基金或委托專業擔保公司等方式,對綠色技術創新成果轉化和示范應用提供擔保或其他類型的風險補償。涉及綠色金融對綠色技術創新的相關試點,在國務院批復的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先行先試。
轉自:中國證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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