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銀保監會網站發布《中國銀保監會關于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的實施方案(試行)》(下稱《方案》)。
《方案》表示,在深入總結近年來對部分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施“證照分離”改革經驗基礎上,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上海、廣東、天津、福建、遼寧、浙江、河南、湖北、重慶、四川、陜西、海南、山東、江蘇、廣西、河北、云南、黑龍江等自由貿易試驗區,對所有銀行業和保險業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全覆蓋清單管理,系統地、有針對性地優化審批服務,提高審批服務質效,激發市場活力;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把更多行政資源從事前審批轉到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上來,提高監管效能;強化試點工作保障,確保試點啟動后嚴格按照新的審批服務方式開展工作。
據悉,《方案》中所指“證”為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經營許可證;“照”,指的是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證照分離”,則是指將企業經營所需要的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相分離,先賦予市場主體資格,再申請相關的經營資格。
在優化審批服務方面,《方案》表示,對銀保監會負責審批的26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和銀保監會指導地方實施的2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自《國務院關于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的通知》實施之日起,對新受理的行政許可事項,采取下放審批權限、精簡審批材料、壓減審批環節、壓減審批時限、延長有效期限等改革舉措優化準入服務,提高審批效率、降低辦事成本。
另外,在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方面,《方案》也提出7項要求:一是在現場檢查中嚴格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要求;二是加強非現場風險監測;三是強化日常監管;四是提升信用監管效能;五是對重點領域實行重點監管;六是壓實市場主體責任;七是強化對融資擔保公司和典當行的監督管理。
轉自:國際金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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