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日報》記者近日獲悉,為深入貫徹關于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的戰略決策,落實有關進一步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的一系列工作部署、意見和要求,更加有效地發揮監管政策的引導激勵作用,全面評價和改進商業銀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近日,銀保監會起草了《商業銀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監管評價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銀保監會將根據各界反饋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辦法》并適時發布實施。
《辦法》共六章三十二條,包括總則、評價體系、評價機制、評價流程、評價結果運用、附則等。
《辦法》的制定以“正向激勵為主,適當監管約束,明確差異化要求,合理體現區分度”為指導思想,堅持“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并行、總量與結構并重、激勵與適當約束并舉”的原則,主要涵蓋以下內容:
一是明確評價內容,設置標準化指標。對商業銀行小微企業信貸投放情況、體制機制建設情況、重點監管政策落實情況、產品及服務創新情況、監督檢查情況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明確具體指標、賦分規則及評價結果等級。
二是確定評價機制,規范組織開展方式及流程。監管部門按照法人為主、上下聯動的原則建立監管評價組織機制,按年度開展評價。評價工作分為銀行自評、監管信息收集、監管初評、監管復審、評價結果通報、檔案歸集等環節,各環節有具體的職責分工和工作要求。
三是加強評價結果運用,充分發揮激勵引導作用。明確評價結果的運用方式,突出與相關政策措施的協同,強化監管評價結果對商業銀行提升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水平的導向作用。
制定《辦法》是銀保監會推動商業銀行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重要舉措,通過整合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監管政策要求,形成“一張清單、差別權重”的多維度綜合化評價指標體系,全面科學評價商業銀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情況,引導和激勵商業銀行深入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于金融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戰略部署,持續提升服務小微企業的質效。
轉自:證券日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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