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17日發布《關于公布2019年度企業債券主承銷商和信用評級機構信用評價結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于存在不誠信、不專業行為的主承銷商和信用評級機構,將記入企業債券中介機構信用檔案,并在分年度信用評價的相關指標評分中予以體現。對于在債券盡職調查、申報發行等環節存在不誠信、不履職盡責等行為,發改委將約談相關責任機構,并采取相應懲戒措施。
《通知》稱,近期國家發改委委托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和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分別組織開展了2019年度企業債券主承銷商和信用評級機構信用評價工作。本次受評主承銷商合計87家,其中2019年主承銷1支及以上企業債券(不含僅參與聯席主承銷)的機構53家,僅作為聯席主承銷商參與承銷或僅從事企業債券存續期管理工作的34家。按照評價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將87家受評主承銷商分為A、B、C三類。其中A類主承銷商26家,平均得分90.58分,包括海通證券、中信建投證券等;B類主承銷商48家,平均得分79.16分;C類主承銷商13家,平均得分66.91分。
有業內專家表示,為契合市場發展,今年評價根據市場發展對指標體系進行了優化。“比如,強化了對于主承銷商存續期信息披露和本息兌付風險排查工作的考量,進一步加強注冊制背景下企業債券事中事后監管等。未來中介機構需確保存續期管理及信息披露的真實、準確及完整,投資者權益將進一步受到保護”。該專家表示。(記者 鐘源)
轉自: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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