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前的6月,“限塑令”正式實施。這份“限塑令”明確規定:從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
9年過去了,“限塑令”幾乎名存實亡。小商鋪隨便給,大超市從中賺得缽滿盆滿——手拎袋一律收費,連卷袋則以強制消費的方式轉嫁到商品價格中,使“限塑令”淪為“賣塑令”!
資料圖:菜市場中隨處可見的孰料袋
A “限塑令”形同虛設
家住成都的王大媽每天早上都要去旁邊的超市買菜,她隨手拿起放在門口的布袋就出門了。經過這幾年,她已經養成自己帶布袋購物的習慣了,她說這樣環保又省錢。可是在超市,還是有很多人購買塑料袋,“我們有時出來隨便逛逛,順便就帶點小零食或者水果回去,又沒帶包,只有買個塑料袋了。”在超市附近上班的胡女士說,“知道用塑料袋會形成白色垃圾,污染環境,但不可能每次出門都拿個布袋,偶爾還是會用塑料袋。”
自2008年6月1日開始實施的“限塑令”規定,在全國范圍內的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現在“限塑令”已經滿9年,雖然超市的購物塑料袋使用有所減少,但超市的蔬菜、水果仍然用塑料袋打包,有很多人還是習慣購物時用塑料袋。
在農貿市場,每個攤販的攤位上都綁著一疊白色或紅色的塑料袋。攤販稱好了一把青菜,熟練地扯下一個袋子把青菜裝進去。他說:“袋子是免費的,大部分人都需要我們提供袋子,不過也有小部分人嫌袋子拿回去變成垃圾,就會自己帶個袋子或者籃子來買菜。”
出臺9年的“限塑令”似乎已形同虛設。
B 塑料袋為何屢禁不止?
工程塑料國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季君暉透露:“從2008年‘限塑令’實施至今,每年減少量僅占生產總量的10%不到。通過價格杠桿推行的‘限塑令’,效果當然有,卻又相當尷尬。首先是因為有償使用塑料袋背后的價格彈性,不足以讓人望而卻步,幾毛錢的塑料袋價格,對于一些精打細算的老年人或許還有一定影響,但對于多數人尤其是年輕人來說,要單純從經濟上考慮,影響恐怕微乎其微。其次,就像有學者指出的,消費者付費以后,會產生代償心理,使用起塑料袋來反而會更加理直氣壯。而且,‘限塑令’在大型超市、正規商場尚能方便監管,而在一些自由市場、小店和小攤販處,就難以落實了。”
而且,塑料袋的“替代品”吸引力不足。相比塑料袋,無紡布等材質的環保袋“顏值”始終沒有顯著提升,不僅價格更貴,攜帶也不方便。而塑料袋裝完商品還可以裝垃圾,哪怕要為此支付點小錢,在消費者看來都是完全可以接受的成本;其次,監管不力,讓“限塑令”空有其名。想當初,超市、菜市場幾乎天天有人檢查政策的執行效果,商家自然不敢放肆。但塑料袋的生產企業眾多,銷售渠道和使用場所更是五花八門。隨著時間推移,監管部門鞭長莫及,懲罰力度越來越小,檢查次數越來越少,最終默許了商家對塑料袋的肆意使用;最后,政策本身也有局限性。按規定,在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場所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袋。但餐廳“打包”剩菜、在線上或線下購物,是否也應聽“令”行事?
就拿快遞過度包裝問題來說,快遞行業一年需要120億個塑料袋、247億米的封箱膠帶,但回收率不足10%。缺乏明文規定的灰色空間,給了塑料袋繼續泛濫的機會。
“限塑令”落空的背后,是白色污染卷土重來。有報告指出,目前全球只有14%的塑料包裝得到回收,而最終被有效回收的只有10%。很多超薄塑料袋既沒有質量安全標識,也沒有可降解標識,若被隨意丟棄或不經處理進行填埋,可能200年也無法降解,長期殘留在土壤中,會對土質和水體造成極大危害。
除了這些看得見的環境污染,塑料袋還會產生看不見的“精神污染”——如果家里的大人購物時總是買塑料袋,孩子們又如何養成自覺使用環保袋的習慣?如果身邊的污染我們都視而不見,將來又如何治理更困難、更棘手的環境問題?
C “限塑”要堵更要疏
往昔那些布袋子、菜籃子,實際并沒過時,依然能用并且好用,只是大家的觀念被現代社會的飛速發展裹挾著向前沖,認為限塑“很麻煩”“沒必要”。然而世上沒有免費的午餐,算算眼前的生活賬,塑料袋為舒適便利加分;如果算筆長遠的環保賬,濫用塑料袋則為健康家園減分。與其等到不得不付出慘重代價,不如現在就腳踏實地出硬招,減用、限用塑料袋。
一要“堵”,從源頭上遏制。既然“限塑令”當初由政府推行,就不能完全依靠商家自覺來實現。環保、質監、工商等部門必須在塑料袋生產的審批、監控、執法環節中出狠招、抓落實,不讓違規產品流入市場。
二要“疏”,讓政令更加接地氣。完善塑料袋銷售、使用和回收的全鏈條制度設計。塑料袋薄利多銷,如果適當漲價,大家“扯袋”的手可能就會停一停。如果通過政府補貼,在超市等地對使用環保袋的消費者給予一定獎勵,也許能鼓勵更多人養成隨身攜“袋”的好習慣。此外,作為替代品的環保袋大都又貴又笨重。如果能利用新材料技術,做到平價又便攜,相信不少人會為其轉身。而有些商家已經開始提供上門回收快遞包裝等服務,既能提高用戶滿意度,還能提升環保形象,一舉多得。
最后,無論是堵還是疏,都離不開公眾意識的轉變。塑料袋早已融入生活的方方面面,“棄之不用”并不容易。“限塑令”的本意不是添麻煩,而是可持續。這是個長期過程,無法一蹴而就,需要每個人的堅持。
D 建議將“限塑令”升級為“禁塑令”
最近,一些地方提出將“限塑令”升級為“禁塑令”。
上海市人大代表袁欣提出,在很多消費者看來,塑料袋幾毛錢的成本可以忽略不計。而在不少超市,每年僅出售塑料袋就能賺上千萬元,“限塑令”甚至淪為了“賣塑令”,這明顯違背了“限塑令”初衷。要取得長效,需進一步考慮優化“需求價格彈性”。
湖南省政協委員童彬原提交提案:為減少日益嚴重的塑料袋白色污染,建議在全省范圍內禁用塑料袋,實行全面“禁塑”。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給出“禁塑”時間表及具體實施辦法,盡快將“禁塑令”列入地方立法計劃。童彬原認為,真正要拿住“白色污染”的七寸,必須通過立法的方式對使用塑料購物袋說“不”。全面“禁塑”體現了現代環保理念,是對“限塑”的補充與深化,對于引導消費者的消費習慣、環保習慣具有積極意義。從生態文明建設的新高度上來看,現在是時候將“限塑令”升級為“禁塑令”了。建議禁止生產銷售和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購物袋、塑料餐具,代之以可降解、可重復使用的環保購物袋。
在這方面,有些省份已經做出了有益的嘗試,2015年元旦,吉林正式實施“禁塑令”,違者將處以1000元到3萬元不等的罰款,成為全國首個全面禁塑的省份。一年后,新華社調查發現,該政策不僅在引導百姓自覺使用環保購物袋、樹立綠色生活方式方面產生了較好效果,還在遏制白色污染蔓延勢頭、培育新型材料產業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逆水行舟,不進則退。限塑多年成效不顯,根子在于缺乏強有力的執行方案,而可行的路徑就是扼殺生產源頭和流通環節,嚴厲查處違規提供塑料袋的市場經營者。吉林“禁塑令”實施之初,也有各種擔憂質疑的聲音,如今隨身攜帶環保購物袋已成許多市民出門的習慣。
溫柔的“限塑令”喊了9年,也該到動真碰硬的時候了。(本文綜合人民日報、新華網、華龍網、每日商報等媒體報道)
轉自:中國水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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