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經濟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汽車行業也迎來了發展的新時代。
2009~2017年,我國的新能源汽車主要依靠國家政策支持和財政補貼發展,技術和產品發展主要靠傳統汽車企業和相關產業支撐。總體來說,這個時期是新能源汽車基礎建設和培育發展階段,沒有形成企業競爭發展的條件和競爭環境。
自國家將新能源汽車確立為戰略性新興產業,并將其作為我國汽車業轉型升級的方向以來,大大激發了地方政府和企業發展純電動汽車的積極性。各地紛紛推出優惠政策,招商引資建立“新能源產業園”;一些企業也積極準備申請新建純電動車項目,2016年這一熱度達到頂峰。
經過多年的培育發展,目前我國純電驅動汽車領域已形成了國際領先的產業基礎和市場規模,具備了參與國際競爭的實力,但在發展中也存在著一些問題。培育發展階段也是一個產業從量變到質變成長過程的開始,因此,產業布局和企業結構并沒有成為這個階段發展的主要矛盾。
進入2018年,產業發展環境和形勢發生重大變化。我國新能源汽車開始進入競爭發展與結構調整并重的新時代,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全面開放參與國際競爭。從2018年開始,我國新能源汽車投資領域率先全面對外開放,取消了對外企來華投資的股比限制,取消了同一外資企業在華建同類產品合資企業不得超過兩家的限制。同時大幅降低了進口關稅,為外資企業進入中國新能源汽車市場創造了方便條件。
目前,汽車電動化的發展趨勢已為國際普遍認可。在市場發展前景和我國實施“雙積分”政策的推動下,各大跨國汽車企業都制訂了在華研發生產新能源汽車的計劃。他們一方面在華尋求新的合作,另一方面憑借領先的整車集成技術和品牌優勢,利用我國的電動化產業基礎和人才,近期將開發出多款新能源汽車產品投放市場。這無疑是對市場的沖擊,也對我國自主品牌企業的發展造成壓力。從此,中國新能源汽車進入了國際競爭發展的時代。
二是技術進步促進產品競爭。我國純電動汽車產品一直靠少數傳統汽車企業支撐。近三年,在國家各項準入政策的引導下,一批新建純電動汽車企業和一批尚未獲得準入許可的新造車勢力開始正向研發生產更適合消費者需求的純電動汽車,在某種程度上帶動了產業技術升級。我國新能源汽車已完成由傳統汽車改造到全新正向開發的過渡過程。
2018年,國家加快對新能源汽車補貼退坡的節奏,同時補貼標準也按技術含量分檔設置,這將大大促進新能源汽車的技術進步和成本可控。預計再過兩年,國家將把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完全推向市場。
為了在新的市場環境下獲得生存優勢,有些企業今年已經推出更適應消費者需求,性能優越、安全可靠、經濟實惠并具有一定智能化功能的產品。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實用性和成本的競爭已經開始。
三是重復建設造成企業生存競爭。2010年國務院將新能源汽車作為“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2012年決定“加快推動汽車動力電動化轉型”,新能源汽車熱在地方和企業中興起。目前,已有包括傳統汽車和經國家及地方批準新建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100多家,如果加上準備申請新建新能源汽車的生產企業,總數將達到200家以上。由此,出現了布局不合理、重復建設、廠點過多的結構性問題,嚴重制約了優勢資源的合理配置,更不利于建立公平有序的競爭環境。
仔細分析這些新企業,可以看出投資主體的“出身”不同,投資新建的目的不同,資金來源和投融資方式、產業基礎和產品研發方式、生產和銷售模式不同,對汽車產業的認識、發展理念和思維模式也多有不同。諸多不同導致不同企業應對壓力、化解風險的能力存在巨大差異。
仔細分析企業開發的產品,可以看出車身結構不同,控制系統功能模式不同,動力電池單體種類、電池系統的模組方式、控制方式、熱管理方式等都不相同。雖然上述產品技術路線不同是企業正常的選擇,但這些不同也隱藏著車輛安全性、穩定性和經濟性的巨大差異,是企業發展重要的風險因素。
上述企業和產品技術的巨大差異再加上消費者的認知不足,造成某些企業當前發展的投機性和長遠發展的不確定性。在今后競爭中,必然出現企業的兩極分化,優勝劣汰、適者生存的自然法則將在新能源汽車企業結構調整中顯現。
四是市場機制促進結構調整。改革開放以來,從我國不同時期汽車產業政策和各種法規的發展變化,可以清楚地看出,汽車行業一直在進行著管理體制的改革。如果認真研究近三年國家發布的有關汽車行業一系列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可以看出:汽車產業正在強化法制化管理,力圖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上的決定性作用,并輔以必要的宏觀調控手段。
以此,筆者預測了未來的四個政策走向。
一是國家近期不會取消對新建項目的核準。《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規定,四類投資項目要經國家核準,其余全部為備案。新能源汽車是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其投資項目符合國家核準四類項目中“關系國家安全”和“涉及全國重大生產力布局”兩類,因而國家在近期內不會取消對新建新能源汽車投資項目進行核準的規定。
二是為應對當前新能源汽車產業布局不合理、廠點過多的問題,投資主管部門近期不會再核準太多的新建生產項目,主要支持現有傳統汽車企業生產純電動汽車,促進企業加快重組的步伐。
三是為抑制盲目投資、重復建設,新建純電動汽車投資項目的準入門檻會越來越高,致使一般企業不能通過。這是投資放開后必要的宏觀調控措施,客觀上也將促進企業加快聯合重組的步伐。
四是為解決當前廠點過多的問題,企業的去留將由市場決定。目前,政府部門正在制定一系列加強中后期監管的措施和嚴格執行已建立的生產企業退出機制,體現了以市場表現為依據、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決定性作用的思路。這將有力地促進企業的破產退出和兼并重組。
從以上預測的政策走向,筆者認為,促進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結構調整已成為行業主管部門宏觀調控的主要方向。
縱觀2018年汽車發展環境和形勢變化,可以看出中國新能源汽車已進入競爭發展與結構調整并重新時代,開始從汽車生產大國向制造強國轉變。(作者: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原常務副事長兼秘書長 張書林)
轉自:中國汽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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