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務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了《關于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監管有關工作的通知》。近日,商務部、財政部和海關總署相關負責人出席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過渡期后有關政策進行了權威解讀。
滿足消費者多元需求
"這次的政策調整,對消費者來講,意味著更多品質化、多元化消費需求將會得到更好的滿足。"商務部部長助理李成鋼在回答記者提問時明確表示,這是我國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一個必然要求,是適應新時代高質量發展階段居民高質量消費的要求。
據悉,本次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監管政策將自明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在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清單內商品實行限額內零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按法定應納稅額70%征收基礎上,進一步擴大享受優惠政策的商品范圍,新增群眾需求量大的63個稅目商品,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商品單次交易限值由目前的2000元提高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由目前的每人每年2萬元提高至2.6萬元。
除此之外,李成鋼稱,《通知》還進一步擴大了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產品范圍,適用稅收優惠政策的面更寬了,在現行15個試點城市基礎上,將政策適用范圍擴大至北京等22個新批跨境電商綜試區城市,進一步完善區域布局,促進行業發展,也更好滿足了居民消費需求。
另外,李成鋼表示,《通知》統籌考慮促進行業發展和保護消費者權益要求,明確各參與主體責任。按照"政府部門、跨境電商企業、跨境電商平臺、境內服務商、消費者各負其責"的原則,對各方應承擔的責任提出了具體明確的要求。
堅持鼓勵行業發展
不過,由于跨境電商零售進口不僅對于中國,從全球范圍來說也是個新業態、新課題,所以,李成鋼也直言,對于這種新業態、新模式實施有效監管,實際上是個摸著石頭過河的過程。但總體而言,"我們堅持的是鼓勵這個業態發展,同時對其監管秉持包容審慎的原則。"總體來看,這次發布的《通知》是對現有監管安排的延續和創新,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堅持了包容審慎,保持政策連續穩定。近年來,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發展較快,據海關統計,2017年我國跨境電商零售進口566億元,同比增長75.5%。2018年1~10月跨境電商零售進口672億元,同比增長53.7%。實踐證明,"按個人物品監管"的原則,總體符合行業特點,有利于促進行業持續發展。但也存在各方權責不清、政策預期不穩定等問題,因此,這次過渡期之后的新政,在延續了"按個人物品監管"做法的前提下,把過去文件中"暫按"的"暫"字取消了,就是"按個人物品監管",這意味著新政將會是一個相對長期的安排,將有利于跨境電商企業做更長期的商業謀劃,促進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持續健康發展。
二是結合行業實際,合理劃分了各方責任。進一步明確參與跨境電商零售交易的各方責任,更有利于行業健康發展。
三是加強信息溝通,強化事中事后監管。根據跨境電商零售進口交易信息電子化、可記錄、可追溯的特點,《通知》明確要求企業要建立健全質量安全風險防控機制、商品質量追溯體系等,并如實向監管部門傳輸電子信息,配合監管部門開展質量風險監測,防控質量安全風險。此外,對于出現質量安全風險事故的商品和相關企業,政府部門也將按規定做好信息公示,更好保障消費安全。
四是《通知》還體現了同《電子商務法》的銜接。李成鋼稱,《通知》制定過程中也結合《電子商務法》立法進程,在電商平臺責任、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同《電子商務法》有關規定做了充分的銜接。同時,《電子商務法》中明確,"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跨境電子商務,應遵守進出口監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把《通知》和《電子商務法》有關規定很好地銜接起來,也為《通知》的實施提供了上位法依據。
李成鋼認為,近年來,中國在貿易便利化、通關便利化等方面對跨境電商出口實施了一些鼓勵和支持的措施,從長遠來看,無論是出口還是進口,跨境電商都前景可期。
轉自:國際商報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