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網絡直播新業態迅速興起,在推動行業發展、豐富文化供給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同時也存在一些亂象,給社會帶來不良影響。國家相關部門近幾年也不斷對相關亂象進行治理,但是“主體責任缺失”“主播良莠不齊”“打賞行為失范”等問題多發頻發的現象仍然存在。(據5月27日央視財經)
據統計,截至2022年,我國網絡直播用戶高達7.51億,有超1.5億網絡直播賬號、超10億內容創作者賬號,市場營收近2000億元。由此可見,網絡直播及直播打賞已成為我國網絡經濟不可小覷的一支新生力量。規范網絡直播打賞,讓其在規范的軌道上運行,不但是直播及打賞經濟健康發展的需要,更是我國網絡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必不可少、必不可分的內在需要。
遺憾的是,由于長期以來國內直播經濟尤其是直播打賞經濟缺乏明確規范,使得原本適應社會需求和發展的網絡直播打賞,被一些不良的網絡直播經營者等有意無意惡意利用,進行騙取巨額打賞等灰色經營,使網絡直播打賞亂象頻發,引發社會關注。
在極端案例中,打賞者有的是青少年學生,有的是成年人,但一個共同點就是面對不良網絡主播的忽悠誘導,這些人缺乏或失去自控能力,進而頻繁大量巨額打賞,最終使得個人、家庭陷入絕境,有的還因此付出生命代價,慘痛教訓不可謂不深刻。
亂象如此,原因也許很多也很復雜,但最為關鍵的,還在于一些明確的網絡直播打賞規定不能很好落地。比如我國明確限制青少網絡直播打賞權,但仍屢現青少年頻繁巨額打賞,就說明目前相關網絡平臺、主播等落實規定乏力。
另一方面,2021年我國發布的《關于加強網絡直播規范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其中明確網絡直播平臺建立、健全直播賬號分類分級規范管理制度,要針對不同類別級別的網絡主播賬號在單場受賞總額、直播熱度等方面合理設限,要對單個虛擬消費品、單次打賞額度合理設置上限等。這一規定對目前“失控的直播打賞”無疑是一個“緊箍咒”和糾偏。但遺憾的是,這一規定已出臺兩年多了,但相關的具體配套措并未有效落地。
對癥下藥,治病糾根。要想真正有效遏止“失控的直播打賞”,就需要割斷這一亂象背后的利益鏈。即需要通過及時嚴格的網絡、市場執法整頓,用巨大的違法違規代價讓相關直播平臺、主播等不敢為也不想為,促使他們積極主動履行網絡直播打賞相關規定。同時,也要通過嚴肅的行政跟蹤問效等方式,倒逼相關職能監管部門積極履職,補上相關制度監管終端的空白,不給“失控的直播打賞”留下實施的機會和條件。(余明輝)
轉自:中國質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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