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規范中成藥命名不能失去文化底蘊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作者:吳學安    時間:2017-04-05





      為進一步規范中成藥命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日前就《中成藥通用名稱命名技術指導原則》對外征求意見。


      按照新規意見,云南白藥、速效救心丸、風油精、咳喘靈等數千個藥品或將需要改名。“中成藥名稱需要規范,但也要尊重老字號品牌。”云南省衛計委副主任、省中醫藥管理局局長鄭進認為,對于少數具有歷史淵源、約定俗成、老百姓認可的老藥要避免“一刀切”。“中成藥老品牌背后不僅包括文化傳承,還是商家信用的體現。”鄭進建議,可視情況分類管理,對于沒有歷史淵源的新藥可按新的命名辦法約束,對于老字號品牌藥名,則不應強行更名。


      雖說中成藥的命名亂象早已存在,一些中成藥的命名的確夸大了療效或誤導了患者。對于這種亂象予以規范很有必要,但如何規范是值得商榷的。


      事實上,中成藥市場出現的亂象,并非只是命名的問題,而是如何規范這些藥的說明書或藥品簡介的問題,即“不應采用夸大、自詡、不切實際的用語”。更何況對于消費者來說,藥品名稱本來就是越直接越好。


      中成藥的名稱需要規范,但也要尊重老字號老品牌。一方面,中成藥命名有強烈的地域色彩、家族特色,這是由中藥本身決定的。中藥以原料、藥方論,這跟以成分論的西藥不一樣,西藥不同國家不同地方生產的大體沒什么差別,但中藥卻可能大有不同。另一方面,中藥數千年來形成的命名文化雖稱不上十分科學,但大體上是得到社會認同的。中藥的成分本身就非常復雜,為了通俗易懂,大家叫著方便,“寶、靈、精”之類的用語也就成了常選項,未必有多少夸大、自詡的成分。中成藥的老品牌背后不僅包括文化傳承,還是商家信用的體現,對這些中成藥品牌更名則要慎之又慎。


      中成藥在藥名中加入地名人名,本質上也是一種區分和識別。抹殺這種差別,對中藥來說恰恰可能是不科學的。藥名的產生都是經過長時間口口相傳大浪淘沙式的競爭才固定下來的,應該盡最大可能地在尊重原有的命名文化基礎上作出規范。一方面,規范中成藥的名稱應該尊重歷史,不能把一些歷史知名品牌藥名給規范掉了。還有很多以人名命名的中成藥,那是專利產品,是個人的貢獻成果,如果人名、地名都不能作為藥名的話,中藥就會徹底喪失傳統文化底蘊,這樣的中藥名如果規范掉了,顯然是不合適的。另一方面,規范管理中成藥名字確實能夠減少夸大療效藥品對消費者的誤導,但對于少數具有歷史淵源的、約定俗成的、老百姓認可的、有口碑有市場的中藥不宜一刀切。


     


      轉自:中國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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