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提出,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科技成果轉化一頭連著創新,一頭連著市場,持續暢通科技成果轉化通道,推動更多科技成果從樣品變成產品、形成產業,將有力促進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
從科技成果轉化“三部曲”——修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印發實施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若干規定、制定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到開展職務科技成果賦權試點和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試點,再到協同推進技術轉移體系建設、加快布局概念驗證和中試平臺……近年來,一系列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政策舉措密集落地,我國科技成果轉化水平又上新臺階:全國技術合同成交額連續多年保持兩位數增長,2024年達到6.8萬億元。
看到成績的同時也應注意到,當前我國科技成果轉化還存在一些堵點卡點,迫切要求我們牢牢牽住科技成果轉化的“牛鼻子”,將技術創新上的“先行一步”轉化為引領發展的“領先一步”。
完善轉化體制機制。長期以來,由于職務科技成果權屬受限等方面的種種原因,高校院所的科研人員對于成果轉化仍然心存顧慮,具體表現為“不敢轉”“不想轉”“不會轉”。破解這些難題,既要持續完善科技成果轉化盡職免責、“先用后轉”等機制,減少相關人員后顧之憂,增強企業參與科技成果轉化的信心;還要探索建立成果轉化導向的分類評價體系,并積極引導企業參與概念驗證與中試平臺建設等,共同打通科技成果轉化的“任督二脈”。
發揮企業創新主體作用。科技成果能否“落地生金”,成果質量很關鍵。眼下,不少科技成果依然在“沉睡”,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有些成果“為科研而科研”,與市場需求脫節。與高校院所相比,在一線摸爬滾打的企業最貼近市場,對技術的感知也更敏銳。跑出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加速度”,一方面要加強企業主導的產學研深度融合,讓企業成為“出題人”“答題人”“閱卷人”,同高校院所一起面向產業需求共同凝練科技問題,聯合開展科研攻關,真正從源頭上提升科技成果供給質量;另一方面要持續完善相關配套政策,比如,支持科技成果轉化產品首購首用,探索設立科技成果轉化稅收優惠政策,對科技成果轉化的樣品、產品進行針對性補貼,等等。
科技成果只有同國家需要、人民要求、市場需求相結合,完成從科學研究、實驗開發、推廣應用的三級跳,才能真正實現創新價值。期待更多科技成果從實驗室走向生產線,在生產實踐中釋放澎湃動能。(作者:沈 慧)
轉自: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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