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小鎮需要降溫。”住房城鄉建設部原副部長劉志峰在日前舉辦的“遇見中國特色小鎮啟動峰會”上表示,自2016年公布到2020年培育1000個左右特色小鎮之后,特色小鎮的發展超出想象,出現了生搬硬套、脫離實際的問題。
(資料圖片 來源于網絡)
自國家出臺了鼓勵政策后,特色小鎮建設進入快速發展階段,有些部門提出要建200個特色小鎮、2000個少數民族特色村寨;有些機構甚至提出要建1000個旅游小鎮、五六百個文化小鎮。在這樣的“大干快上”背后,存在著不少問題。
比如,有些地方依靠政府部門打造“政績小鎮”;有些特色小鎮建設成為房地產商制造新庫存的新手段,“房地產化”明顯;還有些地方重“形”輕“魂”,特色小鎮特色不足。特色小鎮的關鍵在“特色”。推進特色小鎮建設,需對“特色”的內涵和外延有十分清晰的認識。什么是“特色”?從本義來講,“特色”是事物本身顯著區別于其他事物的風格、形式,即獨有性、排他性。毫無疑問,特色小鎮沒有“特色”,甚至出現“房地產化”、重“形”輕“魂”等亂象,這與一些地方及領導急于求成打造“任務工程”、“形象工程”,盲目跟風、行政干預不當有著直接關系。因此,劉志峰提出“特色小鎮需要降溫”,實質上是呼吁有關方面要對特色小鎮建設有清醒認識,對特色小鎮建設多一些冷思考,防止一窩蜂。
特色小鎮并不是一個水泥建筑的集合,也不是城市產業園的僵化模仿,而是以文化、生態、產業為特色的一個詩意棲居的場所,是激活鄉村活力的助推器。只有先挖掘出小鎮獨一無二的特色,才可能培育出有持續發展潛力的小鎮樣板。簡單地“大干快上”,只注重投入的大手筆,建出來的小鎮可能只是看起來很美,卻未必真能實現“望得見山、看得見水,記得住鄉愁”。
給特色小鎮“降溫”并不等于叫停。特色小鎮是一盤大棋,既事關產業轉型升級,又事關文化的挖掘與保護;既有城鎮化改造的要義,
又是創新創業的平臺與契機。在不久的將來,特色小鎮也許會成為許多人樂業樂居的選擇。各地在特色小鎮建設的過程中,要摒棄大而全,力求特而強,結合自身實際,挖掘文化底蘊,把諸如古城歷史文化、民族風俗文化、休閑養生文化、現代時尚文化、創新創業文化等特色文化基因植入特色小鎮建設的全過程,著力為小鎮塑造文化標識、留下文化印象、展現文化魅力,力求以特色小鎮這一鑰匙找準城鄉二元結構問題的鎖孔,打開新型城鎮化的大門。(宛詩平)
轉自:中國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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