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4月7日宣布設立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再貸款——額度5000億元,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2次,每次展期期限1年,按貸款本金的60%向金融機構發放再貸款。
這項新的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是落實國常會關于推動新一輪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決策部署的又一舉措,將激勵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重點領域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項目的金融支持力度。
改革完善兩項已到期工具
新工具是對原有科技創新再貸款和設備更新改造專項再貸款的政策接續。中國人民銀行稱,在總結兩項工具經驗的基礎上進行改革完善,更好滿足科技創新、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領域的融資需求。
據中國人民銀行此前披露的信息,科技創新再貸款、設備更新改造專項再貸款等已經到期退出,存量資金繼續發揮作用。2023年末,兩個工具余額分別為2556億元、1567億元。
“這是央行調整優化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重大戰略、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支持服務的有力措施。”招聯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表示,新工具的發放對象、利率、期限等與原有的兩個專項再貸款一致。新工具向金融機構提供成本較低的穩定資金,有助于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科技創新和科技型企業的支持,撬動更多社會資金投入科技創新。
支持初創期、成長期的科技型中小企業
中國人民銀行稱,新工具的設立將有利于引導金融機構在自主決策、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向處于初創期、成長期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以及重點領域的數字化、智能化、高端化、綠色化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項目提供信貸支持。
中信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明明認為,設立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再貸款,有望刺激相關產業融資需求,落實新一輪設備更新改造和消費品以舊換新部署,推動經濟持續修復。通過再貸款可以向市場投放基礎貨幣,也有望促進社融增速回升。
記者注意到,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再貸款的發放對象為21家金融機構,包括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等。
金融機構根據企業申請,參考行業主管部門提供的備選企業名單和項目清單,按照風險自擔的原則,自主決策是否發放貸款及發放貸款條件。金融機構向央行申請再貸款,央行對貸款臺賬進行審核,對于在備選企業名單或項目清單內符合要求的貸款,按貸款本金的60%向金融機構發放再貸款。
董希淼表示,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再貸款按照“先貸后借”的直達機制,將市場化原則與政策支持有機結合起來,將進一步提高金融機構在防范風險的前提下支持服務科技創新和大規模設備更新的積極性。
明明表示,從2020年以來再貸款落實情況來看,再貸款額度提升對貸款投放刺激具有立竿見影的效果,同時有效降低了實體企業的融資成本。與銀行直接發放貸款相比,再貸款最大的特點在于確保了金融機構支持實體經濟的直達性、精準性和有效性。同時,相比于普通貸款,再貸款還可以通過央行釋放基礎貨幣,起到調控貨幣供給的作用。此外,再貸款可以降低銀行的資金占用,減少資金成本,讓銀行留存信貸額度繼續支持重點領域。(記者 張瓊斯)
轉自: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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