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財政部辦公廳、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發布《關于開展2025年度中央財政支持實施城市更新行動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指出,中央財政將繼續支持部分城市實施城市更新行動,探索建立可持續的城市更新機制,推動補齊城市基礎設施的短板弱項,加強消費型基礎設施建設,注重向提振消費方面發力,促進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由“有沒有”向“好不好”轉變,解決人民群眾的急難愁盼問題,實現城市高質量發展。
根據《通知》,兩部門將通過競爭性選拔,確定部分基礎條件好、積極性高、特色突出的城市,在城市層面探索整合各類資源,探索建立資金、用地、金融等各類要素保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
值得一提的是,中央財政將按區域對實施城市更新行動的城市給予定額補助。同時明確,2025年,中央財政支持實施城市更新工作的范圍為大城市及以上城市,共評選不超過20個城市,主要向超大特大城市以及黃河、珠江等重點流域沿線大城市傾斜。
其中,東部地區每個城市補助總額不超過8億元,中部地區每個城市補助總額不超過10億元,西部地區每個城市補助總額不超過12億元,直轄市每個城市補助總額不超過12億元。資金根據工作推進情況分年撥付到位。
《通知》提出,力爭通過三年探索,城市地下管網等基礎設施水平明顯提升,生活污水收集處理效能進一步提高,老舊片區宜居環境建設取得明顯成效,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模式和經驗。
“城市更新進程或將迎來全面提速。”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認為,中央財政資金將著重投向民生屬性與公共屬性最為突出的領域,并與地方財政投入、社會資本力量共同發力,實現“1元中央資金帶動8倍至10倍投資”的杠桿效應。
中指研究院研究總監吳建欽表示,今年的定額補助呈現諸多新特點,包括重點領域進一步拓展、示范城市評選范圍擴大以及資金支持方向更加多元等。在重點領域,除持續聚焦地下管網更新、污水管網“廠網一體”建設外,還突出了消費型基礎設施建設,將發力點更多地放在提振消費上。
談及示范城市評選范圍,吳建欽說,2024年首批示范城市僅15個,且優先考慮超大特大城市以及長江經濟帶沿線城市。而2025年中央財政支持實施城市更新工作的范圍擴大至大城市及以上城市,并新增了黃河、珠江流域的重點城市。
“此外,與2024年相比,今年的資金投向除了樣板項目,中央資金還可用于項目儲備和生成機制、資金安排和籌措機制、用地保障和審批機制這三類機制建立過程中的相關支出。”吳建欽說。(記者 韋夏怡 梁倩)
轉自: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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