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月25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上,財政部部長劉昆強調,正研究實施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改革推進方案,以進一步增強地方財政保障能力。
當前,面對內外環境變化帶來的經濟下行壓力,我國加大了減稅降費力度,減輕市場主體負擔,激發市場活力。據劉昆的報告,2019年1-10月,全國共減稅降費19688.94 億元,占GDP的比重超過2%。其中減稅16473.26億元,降低社會保險費3215.68億元。這項政策拉動當年GDP增長0.8個百分點,拉動固定資產投資增長0.5個百分點,拉動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1.1個百分點。
在加大減稅降費力度的同時,也要客觀看到財政面臨壓力在加大,尤其是一些地方政府財政壓力加大。預計今年中央財政收入可基本完成預算,地方財政收入則有可能會出現較大短收。一些省份社會保險基金收支平衡壓力明顯增大,當期收支出現赤字。從實際情況看,一些地方、尤其是基層政府,通過亂收費、亂罰款以增加收入的有所反彈。在這個情況下,既需要繼續推進減稅降費,又需要保持財政的持續,尤其是確保地方財政的可持續,根本出路在于加快推進財政體制改革,理順中央地方關系。
今年9月底公布實施的《實施更大規模減稅降費后調整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改革推進方案》,已經觸及到這一改革。央地收入劃分的調整主要涉及增值稅、增值稅留抵退稅、消費稅。其中增值稅“五五分享”比例不變,以穩定地方預期;調整增值稅留抵退稅,避免了一些欠發達地區由于產業結構的制約,外購數額大而導致當地財政退稅負擔重的情況,這樣的留抵退稅分擔機制更為公平、合理。在消費稅上,消費稅后移且下劃地方,則很大程度上有利于增加地方收入。
此外,今年中央財政安排對地方轉移支付7.54萬億元,比上年增長9%,這一力度近年來最大。應當說,中央地方收入劃分與調整,有助于支持地方政府落實減稅降費政策、緩解財政運行困難。實際經濟生活中,一些地方政府已經有了實際的獲得感。
從我國走向高質量發展的趨勢看,減稅降費仍將是我國重要政策。這既有比較大的需求,也有一定的空間。既要推進減稅降費,又要保障地方財政的可持續,關鍵在于加快推進財稅體制改革,在制度層面理順中央地方關系。
除了繼續明確中央地方的支出責任外,還需要在稅制上做了相應的調整。比如,在現行稅制下,地方缺乏主體稅種是導致自給率過低的根源之一。政策與方案層面的調整,雖然短期內有助于緩解地方財政困境,但無法形成長期的制度化預期。因此,在減稅降費的趨勢下加快調整中央地方財稅關系,需要在地方主體稅種的建設上要有一個統籌考慮。
比如,把消費稅由中央稅改為地方稅,改造成地方主體稅種之一。這不僅可以提高地方稅收的自主權,而且有利于增強消費地政府對改善地方消費環境和提高地方消費能力的關注。如果在地方主體稅種上有大的突破,現行的政策調整將發揮更大的作用,對地方經濟也會帶來更大的促進作用。
隨著財權、事權、支出責任、財力四個關系的進一步明晰,作為央地關系改革突破點的財政關系如何落實好四個關系,進一步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可能成為明年的重點方向。
轉自:時代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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