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是我國茶葉出口的主要目標市場之一,也是食品安全保護水平較高、農藥管理政策較為嚴格的地區。目前,出口歐盟的茶葉面臨農殘限量標準嚴格、某些新污染物受到高度關注、抽檢樣本數量增加等技術性貿易措施挑戰。應對這些挑戰,需要關企進一步加強合作,加快推進我國茶產業綠色轉型升級,提升貿易合規的前瞻性和主動性。
茶葉出口歐盟面臨的技術性貿易措施挑戰
限量標準較為嚴苛。依據農藥最大殘留限量(EC)No396/2005號等法規,目前歐盟茶葉農殘檢測項目有562項,大部分設定為定量限(0.02或0.05mg/kg),較我國相關要求更為嚴格。以吡蟲啉為例,我國限量為0.5mg/kg,而歐盟限量僅為0.05mg/kg。同時,歐盟對近年來撤銷登記的部分農藥或未規定最大殘留限量的農藥按照0.01mg/kg的“一律限量”執行,例如,近年來我國出口茶葉被歐盟通報較多的唑蟲酰胺、呋蟲胺等物質,在歐盟并沒有登記使用。
新型污染受到關注。某些在出口國未用作農藥的化學物質,可能通過非農業途徑對農產品造成污染,歐盟對這些物質制定了嚴格的殘留限量標準,引發了大量農產品被通報事件。其中,蒽醌被通報最為突出。歐盟根據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提出的蒽醌可能存在致癌風險的評估結論,制定了0.02mg/kg的殘留限量,對我國企業造成較大挑戰。研究發現,茶葉加工過程中燃燒煤和柴產生的煙霧可能是我國茶葉中蒽醌污染的主要來源。
進口監控力度增強。2023年,茶葉被列入歐盟官方臨時強化監控計劃,抽檢比例提升至20%。
企業應對技術性貿易措施的行動建議
首先,企業要密切跟蹤歐盟農藥殘留限量法規標準變化動態,提前做好應對準備,全面掌握茶葉種植場農藥使用情況和茶葉原料農殘狀況,提升輸歐茶葉質量安全水平,避免出現通報、退運等出口風險。
其次,行業協會要充分發揮紐帶作用,加強對技術性貿易措施信息的收集、解讀和研判。通過行業協會的宣傳、管理和規范,引導企業發揮主體應對功能,避免因信息不對稱導致貿易損失。
最后,要推動海關和企業合力破壁出海。當進口國技術性貿易措施對我國出口茶葉造成影響時,企業可與所在地海關聯系,通過海關對外合作磋商機制在多雙邊場合向外方反饋,積極降低不合理技術性貿易措施的不利影響,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樊東波)
轉自:中國國門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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