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企業的專利數據體現了‘創新改變生活’的理念、顯示屏將成為下一代個人終端設備的競爭重點、互聯網企業依然面臨傳統通信企業的競爭。”7月11日,2017(第十六屆)中國互聯網大會上,北京大學互聯網法律中心與中國科學技術法學會聯合發布了《互聯網技術創新專利觀察報告(2016)》(下稱報告),報告具有諸多亮點。
(資料圖片 來源于網絡)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平介紹,該報告選取了中國市場最為活躍的20家互聯網企業,如百度、谷歌、騰訊、小米、阿里巴巴、亞馬遜、華為、聯想、微軟、IBM、高通等,從專利數據本身的各類維度對企業的專利數據進行分析,通過專利數據觀察互聯網企業的創新情況。
“我國互聯網企業的專利實力雖然快速提升,但與傳統通信企業和國外巨頭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尤其在面臨標準必要專利(SEP)以及非專利實施主體(NPE)等問題時,仍需保持高度警惕。”張平表示。
創新專利展翅齊飛
“互聯網企業的專利布局充分體現了‘創新改變生活’的理念。”張平指出,目前,互聯網企業提出了多種新型商業模式,并開始進入應用階段。比如,騰訊在網絡游戲和社交網絡方面的多樣化創新、小米“為發燒而生”的概念創新等,這些新型商業模式不僅成為了企業的經濟增長點,也使得日常生活愈加便利化、多樣化和高效化,并改變了社會公眾的消費觀、社交觀、出行觀。
騰訊的創新主要集中在網絡游戲和社交網絡領域,其主要營業收入也來自這兩個領域,其中,網絡游戲收入增長25%,達到708.44億元;社交網絡收入增長54%,達到369.66億元,QQ、微信等即時通信終端的活躍用戶持續增長。
作為一家專注于智能硬件和電子產品研發的移動互聯網企業,小米在通信領域技術創新方面不斷發力,并不斷拓展技術創新范圍,比如在電視、機頂盒、路由器、移動電源、空氣凈化器、平衡車等智能家居領域作出了顛覆傳統行業的革新。
在開展技術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的同時,各家互聯網企業非常注重專利布局。比如,從2012年起,騰訊每年的專利申請量均維持在2000件以上,在海外布局上,騰訊著重加強在美國市場的專利布局,其在歐盟、日本、韓國等國家和地區的專利申請量超過200件;自成立以來,小米公司的專利申請量一直呈快速增長態勢,2014年的專利申請量突破1000件,達到1426件,2015年的專利申請量達到3000件。
“顯示”成為競爭熱點
“今后,下一代個人終端設備的競爭有望在顯示屏領域展開。顯示屏中涉及的液晶等物理元器件技術的專利申請量呈上升趨勢,但我國企業在該領域的技術研發起步較晚,日本和韓國企業在該領域占據傳統優勢地位。”張平表示。
近年來,新型的顯示屏,比如超薄、曲面、折疊、可卷曲等產品已經研發成熟并開始生產,相關技術的不斷進步將對我國手機廠商、戶外廣告、汽車影像、航空航天、人工智能產品等產生較大影響。
我國企業在顯示屏領域雖然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進行技術研發和專利布局,但與國外企業相比還有一定差距。該報告研究人員經過檢索發現,在該領域提交專利申請較多的企業分別為LG、三星、夏普、索尼、松下、東芝、日立等日本和韓國公司,其中,夏普的專利申請總量為1.259萬件,LG的專利申請總量為1.7307萬件。作為該行業的后起之秀,我國企業京東方、華星光電在液晶領域已經分別提交了6556件、4786件專利申請,但上述專利申請大都是2011年以后才提交的,獲得授權的專利數量不多。
值得注意的是,日本和韓國公司已經在全球范圍內開展了專利布局,比如在美國、歐盟、中國、日本、韓國等國家和地區均有較大數量的專利申請獲得授權,而我國企業的專利布局范圍多集中在中國市場。
張平表示:“對于顯示屏這種基礎器件產業的發展與升級,并不是短期創新活動可以帶來的,而是需要長期發展與可持續性積累。目前,下一代終端設備的競爭重點是圍繞顯示屏的技術創新,但從現有的專利布局情況來看,我國企業在專利布局方面仍需努力,以避免在未來的市場競爭中處于劣勢。”
專利布局還需加強
在“互聯網+”時代,通信傳輸技術是核心技術,該領域的核心技術和專利大都掌握在傳統通信企業手中。近年來,互聯網企業雖然不斷加強該領域的技術研發,但專利實力仍然稍遜一籌。
該報告研究人員經過檢索發現,截至目前,在數字信息傳輸領域,華為已經提交了3.76萬余件專利申請;相比之下,互聯網企業的成績單則稍顯遜色,如百度、騰訊和阿里巴巴在該領域提交的專利申請分別為903件、6285件、2052件。
在張平看來,盡管互聯網企業在通信領域的專利申請量不斷增長,但其在短期內仍難以超越傳統通信企業。數字信息傳輸領域的專利積累并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需要企業投入大量時間和資金開展技術研發。在物聯網時代,除了要加大軟件技術研發外,不能忽視通信等核心技術研發,新興互聯網企業更應該加大對通信、協議等核心技術的投入力度。
此外,在“互聯網+”時代,互聯網企業需要重視涉及SEP和NPE的相關問題。報告顯示,傳統通信企業經過長期的投入和技術研發,已經積累了大量互聯網基礎專利,特別是在通信與數據傳輸領域擁有大量SEP。與之相比,我國互聯網企業在該領域的專利數量則望塵莫及。比如,傳統通信企業的SEP數量大都在幾萬件至十幾萬件,而大部分互聯網企業的專利總量尚不足1萬件。在實踐中,互聯網企業如果遭遇SEP權利人發起的知識產權訴訟,其擁有的專利難以成為對其有利的談判資本。
數據顯示,目前NPE的最佳“獵物”是互聯網企業,知識產權訴訟頻發的領域包括互聯網金融、電子商務、智能制造等,且訴訟主要涉及軟件專利和商業方法專利等。“互聯網企業應對涉及SEP和NPE的相關問題時,仍需引起重視,保持警惕,以避免知識產權侵權風險。”張平建議。(本報記者馮飛)
轉自: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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