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是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的基本措施。為持續做好脫貧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就業幫扶,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助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山西省人社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日前聯合印發《關于切實加強就業幫扶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助力鄉村振興的實施意見》,提出四方面舉措。政策執行期限截至時間為2025年12月31日。
穩定外出務工規模。山西省推進勞務輸出,強化組織協調和工作對接,將脫貧人口作為優先保障對象,為有集中外出務工需求的提供“點對點”輸送等服務;認定一批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示范縣,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對面向脫貧人口開展有組織勞務輸出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各地認定的勞務經紀人,按規定給予職業介紹補貼等就業創業服務補助。對當年跨省務工的脫貧人口,可給予最高不超過800元一次性交通補貼,通過有組織勞務輸出到戶籍所在縣以外的省內用人單位就業的,可給予不超過300元的一次性交通補貼,由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列支;各地可將吸納脫貧勞動力就業數量多、效果好的市場主體認定為就業幫扶基地,對吸納脫貧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達到50人及以上的,可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該基地不再重復享受一次性吸納就業補助;促進穩定就業,鼓勵用人單位優先留用脫貧人口,對失業脫貧人口優先提供轉崗服務;強化勞務協作,擴大外出務工渠道和崗位供給。培樹勞務品牌,擴大技能就業和穩定就業。
支持就地就近就業。山西省支持產業發展,大力發展縣域經濟和鄉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推廣以工代賑方式,增加就業崗位。發展幫扶車間等就業載體,為脫貧地區、易地搬遷安置區創造更多崗位,對就業幫扶車間等各類就業載體的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費用減免等各項優惠政策保持不變;鼓勵返鄉入鄉創業,對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建設的創業載體予以傾斜支持;扶持多渠道靈活就業,鼓勵各地發展零工市場和“小店經濟”“夜市經濟”;用好鄉村公益性崗位,保持崗位規模總體穩定,優先安排弱勞力、半勞力就業。
健全就業幫扶長效機制。山西省優化提升就業服務,對脫貧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易地搬遷群眾等重點人群動態監測,推進公共就業服務向鄉村和易地搬遷安置區延伸,使群眾便捷享受各項服務;精準實施技能培訓,對脫貧人口及子女優先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和技工院校教育;傾斜支持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等重點地區。
強化工作保障。山西省保持就業幫扶各級工作協調機制、工作專班以及駐村工作隊等幫扶力量總體穩定,相關轉移支付資金向重點幫扶縣傾斜。加強政策宣傳,發掘典型人物案例,營造全社會關心關愛脫貧人口就業創業的良好氛圍。(王龍飛)
轉自:山西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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