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繼續做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銜接推進鄉村振興,云南省認真落實過渡期各項涉農資金整合政策,明確過渡期前3年,88個脫貧縣繼續實行涉農資金統籌整合試點政策,此后調整至27個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實施,將用于農業生產發展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的資金納入整合范圍,要求脫貧縣要兼顧脫貧村和其他村、脫貧戶和其他戶發展需要,因地制宜統籌使用整合資金,確保整合政策平穩過渡。
云南省過渡期政策明確,在資金分配環節,確保納入整合的各項中央和省級財政涉農資金用于88個脫貧縣的資金總體增幅不低于每項資金的平均增幅,或當年安排脫貧縣的資金縣均投入規模不低于其他縣的縣均投入規模。在資金下達環節,分配給整合試點脫貧縣的資金一律采取“切塊下達”,不指定具體項目,資金項目審批權限完全下放到縣,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整合試點工作脫貧縣統籌整合使用資金。同時,要求脫貧縣整合資金優先用于支持產業發展,2021年投入產業占比不低于50%,以后年度逐年提高。依托資源優勢和產業發展基礎,重點選擇2至3個特色主導產業,由支持種養環節向支持精深加工等全產業鏈開發轉變,補齊要素短板,拓展產業增值增效空間。突出基地建設、良種繁育、精深加工等主導產業發展的關鍵環節,謀劃儲備一批重點產業項目。
據統計,截至10月底,云南省共下達88個脫貧縣中央和省級財政涉農資金334.12億元。產業投入比例進一步提高,調整方案中計劃整合資金產業投入占比達57%,整合資金重點支持產業發展的政策效應初步顯現。(記者 楊抒燕)
轉自:云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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