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程項目為載體,為當地農村群眾提供更多就業機會,這就是以工代賑工作的重要意義!記者12月19日從重慶市發展改革委獲悉, 2023年部分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以工代賑任務計劃通知已下發,16個項目將助農村群眾就業增收。
據悉,本次下達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以工代賑任務計劃5645萬元,其中:勞務報酬不低于1305萬元、吸納農村群眾就業853人。
此次以工代賑中央資金任務計劃實施區域應在市級鄉村振興以工代賑綜合示范工程范圍內。對于部分區縣以工代賑示范工程已基本建成的,可在擬建設的第2個以工代賑示范工程范圍內實施。
哪些人群將受益?包括農村脫貧人口、易返貧致貧監測對象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大力組織易地搬遷脫貧群眾和因疫因災滯留農村的勞動力參與工程項目建設。
按要求,此次以工代賑中央資金計劃的建設領域包括《全國“十四五”以工代賑工作方案》已明確的農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礎設施和產業發展配套設施。
其中,農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礎設施包括中小型農村生活基礎設施、農村交通基礎設施、農村水利基礎設施、林業草原公益性基礎設施等,特別是易地搬遷安置點配套公益性基礎設施。農村中小型產業發展配套基礎設施包括中小型農牧產業基礎設施、文化旅游產業基礎設施、林業草原產業基礎設施等,特別是易地搬遷安置點后續產業基礎設施。
據悉,以工代賑中央資金不得用于建設樓堂館所等主體建筑物,不得用于購買大中型機械設備、交通工具等資產,以及花草樹木、種苗仔畜、飼料、化肥等生產性物資,也不得用于銜接資金負面清單事項等。以工代賑項目實施中的就業技能培訓、公益性崗位設置等工作任務,由區縣政府統籌相關財政資金及社會幫扶資金、企業投資等予以支持。
根據通知要求,各區縣要加快或簡化前期工作程序,特別是要按照招標投標法和村莊建設項目施行簡易審批的有關規定,落實實施以工代賑項目可以不進行招標的相關要求。同時也要確保工程項目質量和資金使用安全。
轉自:上游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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