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貴州省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正式頒布實施《貴州省精準扶貧標準體系》(以下簡稱《標準體系》)。目前,構建精準扶貧標準體系貴州省在全國尚屬首家。
近年來,貴州省強力實施大扶貧戰略行動,減少貧困人口670.8萬人,貧困發生率下降到7.75%,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位居全國前列,脫貧攻堅戰取得決定性進展。但是,脫貧攻堅任務仍然十分艱巨,全省還有280萬農村貧困人口、65個貧困縣。
為進一步推動精準扶貧落到實處,確保到2020年與全國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貴州省創新制定了《貴州省精準扶貧標準體系》。
首批發布26條標準
《標準體系》由省政府辦公廳、省質監局牽頭,省委組織部、省扶貧辦、省教育廳等16個部門共同參與編制,首批發布26條標準。以標準化技術手段總結提煉了貴州省廣大黨員干部群眾在精準扶貧中探索、積累下來的實踐經驗和創新成果,形成了一套系統、清晰、便于理解操作的貴州脫貧攻堅工作規范。
《標準體系》具有“充分體現貴州特色、注重全過程規范、系統完備、科學適用”四個鮮明特點,由基礎通用、項目管理、基礎設施、社會保障4個部分構成。
基礎通用包括農業產業發展八要素工作、貧困戶識別、貧困戶退出等7項標準;項目管理包括農業產業扶貧工作、貧困地區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管理等6項標準;基礎設施包括農村“組組通”硬化路建設與管理養護、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管理等4項標準;社會保障包括教育扶貧學生資助、醫療保障救助管理等9項標準。
針對性、操作性更強
貴州省委對脫貧攻堅高度重視,在決策部署中出臺了許多政策規定、工作要求和具體措施。此次發布的《標準體系》作為技術性的統一要求,與以往出臺的政策規定相比較,更加側重于操作性,是政策規定的具體細化和延伸。通過將政策規定的內容條理化、工作要求定量化、措施辦法流程化,使廣大基層干部和群眾便于理解、容易記、好操作,因此,從技術角度而言,標準的針對性和操作性更強。
如《精準扶貧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生態護林員管理規范》標準,從人員選聘、管護區域、崗位職責、補助資金、工作管理5個方面細化了工作措施、指標和程序,對每戶貧困家庭選聘的人數、年齡以及對護林員的管護范圍、補助標準、考核指標和獎懲辦法等進行了具體量化,有利于進一步增強工作的規范性。《精準扶貧農村飲水安全項目管理規范》、《精準扶貧農村“組組通”建設與管理養護規范》等標準將項目管理、運行維護與設施建設技術要求整合為一體,有利于進一步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貧困識別、退出更精準
《標準體系》的出臺,可提高對貧困識別和退出的精準度。
首先對“一達標兩不愁三保障”這一識別依據作出了極為精細的確定,使基層的實際操作更易把控。比如,在飲水不愁方面,貧困戶識別標準明確規定:飲水不愁包括自取水窖水,小水窖建設規模戶均不低于5立方米,取水往返水平距離不超過1公里,人均日用水量不低于35公斤(升)……這些直觀具體的標準,為基層的實際工作開展作出了精細化的明確,可操作性更強。
《標準體系》對識別“排他性因素”這一清退依據作出更為明確界定,杜絕“一刀切”現象出現。對于“排他性因素”在先,識別建檔在后的情況,《標準體系》明確規定:因農戶刻意隱瞞收入、家庭情況等原因造成誤識別納入建檔立卡的農戶,將按程序取消其貧困戶資格,從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業務管理子系統中予以清退,追回幫扶資金或物資。對于識別建檔在先,“排他性因素”在后的情況,明確界定:對于按標準依程序識別為建檔立卡貧困戶后,通過幫扶、自身努力發生“排他性因素”的農戶不做清退,達到脫貧標準后及時依程序脫貧。
同時,《標準體系》對貧困戶的識別程序再次作出強調,并對教育扶貧學生資助規程、四重醫療保障規范、大病專項救治管理規范、慢性病醫療保障規范等作出了明確界定。這些,都為嚴格把控貧困人口的精準識別建立了框架。
創新性體現在哪?
首先,《標準體系》本身就是創新和實踐的結晶。從其內容和范圍來看,包含了近年來貴州省在精準扶貧工作中創新并行之有效的許多方法和措施,如《精準扶貧農業產業扶貧工作指南》標準,圍繞產業選擇、培訓農民、技術服務、資金籌措等“八要素”逐一分解,將這一指導貴州省產業扶貧和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的“方法論”,在標準中明確具體要求、方法措施、操作步驟,使標準與創新實踐深度融合。
再如《精準扶貧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管理規范》,規范了搬遷對象精準識別、搬遷方式和補助標準、工程建設及資金管理、舊房拆除和復墾、搬遷入住、后續發展和社會融入等方面的內容,標準充分體現了貴州在易地扶貧搬遷工作中探索總結的“六個堅持”、“五個三”等取得實效的原則和方法。
同時,《標準體系》充分考慮了標準對精準扶貧工作的技術性支撐,盡量從標準體系所覆蓋的精準扶貧內容和范圍、標準與標準之間的內在聯系、每一項標準內容表述的邏輯關系等方面體現出標準體系的系統性、科學性和適用性。
目前,國家發布的有關精準扶貧的標準共15項,主要是產業項目運營管理方向的內容,《貴州省精準扶貧標準體系》則是專門對扶貧工作主體行為進行規范的標準,這在全國尚屬首家。
據介紹,隨著實踐的發展,貴州省將根據精準扶貧工作的新需要和變化,及時對《標準體系》進行修改和補充完善。
轉自:貴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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