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可及、常用藥可負擔 藥價改革為民生托底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6-04-16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健全藥品價格形成機制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通過重塑貫穿藥品全生命周期的價格形成機制,為民生保障筑牢制度根基,讓“病有所醫、藥有所保”的承諾更加堅實。


      近年來,如何更好地支持創新藥,讓創新藥“用得上、用得起”,讓常用藥“質優價廉”,成為醫藥價格改革的重要方面。


      “藥品價格不僅是經濟問題,更是民生問題。”中國藥科大學國際商學院教授、醫藥價格研究中心主任路云指出,此次藥價改革的核心邏輯,是在激勵創新與保障民生之間找到平衡點,既要讓真正具有臨床價值的創新藥獲得合理回報,激發企業研發動力;也要防止價格虛高加重患者負擔,更要避免低價惡性競爭導致藥品“降價死”,最終實現“創新可及、民生可保”的雙重目標。


      路云表示,從《意見》的制度設計看,政策強調的并不是單一環節上的價格治理,而是貫穿藥品全生命周期價格形成的價值導向。無論是優化新上市藥品首發價格機制,要求綜合考慮臨床價值的維度,還是發揮醫保支付標準引導作用,強調合理體現藥品臨床價值,亦或是完善掛網價格管理,提出形成與價值相適應的合理價格梯度,以及建立醫保價值評估制度,通過真實世界研究為支付標準動態調整提供客觀依據,實質上都在強調藥品價格形成不能脫離價值基礎,要體現與價值相匹配的價格水平。


      藥價改革的民生溫度,還體現在全生命周期的動態保障上。從創新藥上市初期的價值發現,到醫保準入后的支付銜接,以及專利到期后的價格調整,每個環節都有制度托底。路云表示,《意見》通過將創新藥的價值轉化機制、競爭充分品種的集采機制以及常規藥品的掛網管理機制納入同一價格治理框架,實際上是在分類施策的基礎上統籌創新激勵與公平競爭。


      其中,圍繞集采和掛網環節,一方面,依托集采“招采合一、量價掛鉤”機制,推動競爭充分的藥品在公開競爭中形成合理價格,在壓縮價格不合理水分的同時,規范市場競爭秩序;另一方面,通過藥品掛網價格管理,依托省級醫藥采購平臺,明確掛網規則、價格動態調整和常態化管理要求,借助統一平臺、公開信息、動態修正等舉措,推動同通用名藥品在透明環境中形成均衡價格,減少無序比價、惡性競爭和價格失真等問題。


      路云指出,藥品價格形成機制已超越單純的定價范疇,成為串聯創新活力激發與民生福祉保障的關鍵紐帶。價格機制也不是“定死價”,而是動態調整,通過合理的價格機制讓藥企清晰預判研發回報,敢于在核心技術攻克等長期投入上持續加碼。與此同時,在民生保障層面,這一機制既能有效遏制藥品價格虛高,切實減輕患者就醫負擔,也能防范低價惡性競爭擠壓藥企生存空間,最終實現藥企良性發展、患者切實受益的雙贏目標。(記者 梁倩)


      轉自: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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