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加強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助力打好精準脫貧攻堅戰推進社會救助工作情況的報告》(以下簡稱報告)25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報告指出,社會救助制度體系基本確立。
2014年2月,中國國務院頒布《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確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受災人員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臨時救助等8項救助制度為主體,社會力量參與為補充的制度框架,基本覆蓋各類困難群眾。
中國民政部部長李紀恒當日受國務院委托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報告時說,今年1至9月,各地民政部門累計為社會救助對象發放價格臨時補貼資金29億元(人民幣,下同),惠及困難民眾1.26億人次。
報告顯示,截至今年9月底,全國共有城鄉低保對象4283萬人,城市低保平均標準617元/人每月,較2013年增長65%;農村低保平均標準5247元/人每年,較2013年增長116%。城鄉低保標準差距逐步縮小,由2013年的1.8∶1縮小到現在的1.4∶1。
醫療救助方面,截至今年9月底,全國共實施醫療救助1.23億人次,支出資金363.2億元,次均住院和門診救助水平分別達到1117元和82元。教育救助方面,2019年,下達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費補助94.3億元,下達支持學前教育發展基金168.5億元,下達高等教育獎助學金235.7億元。
李紀恒同時指出,社會救助政策還需進一步統籌,社會救助兜底保障還不夠充分,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還有差距。
針對這些困難和問題,報告提出接下來的重點。比如,打贏脫貧攻堅戰做好兜底保障,提出“將建檔立卡貧困戶中的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依靠產業就業幫扶脫貧的人員,全部納入低保范圍,及時將符合條件的返貧人口納入臨時救助范圍”。再如,推進社會救助綜合改革,提出“建立健全社會救助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根據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或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測算標準,進一步縮小城鄉差距”。
轉自: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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