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大違法行為處罰力度……20日首次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的安全生產法修正草案,進一步加大對生產經營單位及其負責人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據了解,草案在現行的安全生產法規定的基礎上,普遍提高了對違法行為的罰款數額。增加生產經營單位被責令改正且受到罰款處罰,拒不改正的,監管部門可以按日連續處罰。
草案針對安全生產領域“屢禁不止、屢罰不改”等問題,加大對違法行為惡劣的生產經營單位關閉力度,依法吊銷有關證照,對主要負責人實施職業禁入。
同時,草案還加大對違法失信行為的聯合懲戒和公開力度,規定監管部門發現生產經營單位未按規定履行公示義務的,予以聯合懲戒;有關部門和機構對存在失信行為的單位及人員采取聯合懲戒措施,并向社會公示。(記者 魏玉坤、劉夏村)
轉自: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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