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財政部官網消息,為加強土壤污染防治資金使用管理,財政部制定了《土壤污染防治資金管理辦法》并于近日印發。
文件提出,防治資金安排時統籌考慮相關地區重點領域重點任務完成情況及土壤風險管控成效,突出對資金使用績效和生態環境改善情況較好地區的激勵。防治資金實施期限暫定至2025年,期滿后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形勢需要評估確定是否繼續實施和延續期限。
防治資金重點支持范圍包括:土壤污染源頭防控;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土壤污染修復治理;土壤污染狀況監測、評估、調查;土壤污染防治管理改革創新;應對突發事件所需的土壤污染防治支出,及其他與土壤環境質量改善密切相關的支出。
轉自:中國證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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