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中國標準化協會發出通知,公開征求《平臺經營者反壟斷合規管理規則》意見,截止時間為11月30日。據悉,該《規則》為我國首個平臺經營者反壟斷合規管理標準,參考《上海市經營者反壟斷合規指引》地方標準,將填補國內相關領域標準的空白。
《規則》面向平臺經營者,共分七章,注重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和《合規管理體系要求和使用指南》(ISO 37301:2021)的銜接,規定了平臺經營者反壟斷合規管理規則,包括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計劃、運行、評價、改進等內容,以共同倡導和推動平臺經濟規范有序創新健康發展為目標,致力于保護市場公平競爭,預防和降低平臺經營者的反壟斷合規風險。
《規則》為中國標準化協會標準,屬于團體標準,由阿里巴巴、騰訊、百度、快手、滴滴、京東、唯品會、貝殼找房(北京)、搜狗等數十家平臺經營者提出,中國標準化協會、中國網絡社會組織聯合會、中國互聯網協會、中國經濟信息社、北京大學法治與發展研究院、中國政法大學數據法治研究院、中國人民大學未來法治研究院數字競爭法研究中心等聯合起草,供本團標發起單位、協會會員和社會自愿使用。
《規則》可適用于平臺經營者開展業務的反壟斷合規管理活動、第三方評估機構對平臺經營者開展反壟斷合規評估和認證、政府機關對平臺經營者進行監管、司法機關對違規企業量刑與監管驗收。
《規則》發布并實施后,將有利于解決目前平臺經濟領域亟須解決的反壟斷合規管理制度、責任、能力與運行問題,推進新興行業的標準體系建設,引導業界共同培育和倡導公平競爭文化,維護消費者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徐圖)
轉自:中國市場監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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