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近日印發的《2022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提出,將統籌國內外能源資源,適應能源市場變化,充分考慮可能面臨的風險和極端天氣,適度超前布局能源基礎設施,加大儲備力度,保持合理裕度,化解影響能源安全的各種風險挑戰。
《指導意見》明確,保障電力充足供應,電力裝機達到26億千瓦左右,發電量達到9.07萬億千瓦時左右,新增頂峰發電能力8000萬千瓦以上,“西電東送”輸電能力達到2.9億千瓦左右。
同時,煤炭消費比重穩步下降,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提高到17.3%左右,新增電能替代電量1800億千瓦時左右,風電、光伏發電發電量占全社會用電量的比重達到12.2%左右。
《指導意見》要求,以保障能源安全穩定供應為首要任務,著力增強國內能源生產保障能力,切實把能源飯碗牢牢地端在自己手里。落實“十四五”規劃及油氣勘探開發實施方案,壓實年度勘探開發投資、工作量,加快油氣先進開采技術開發應用,鞏固增儲上產良好勢頭,堅決完成2022年原油產量重回2億噸、天然氣產量持續穩步上產的既定目標。
《指導意見》明確,加大力度規劃建設以大型風光基地為基礎、以其周邊清潔高效先進節能的煤電為支撐、以穩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壓輸變電線路為載體的新能源供給消納體系。優化近海風電布局,開展深遠海風電建設示范,穩妥推動海上風電基地建設。積極推進水風光互補基地建設。繼續實施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建設,加強實施情況監管。因地制宜組織開展“千鄉萬村馭風行動”和“千家萬戶沐光行動”。充分利用油氣礦區、工礦場區、工業園區的土地、屋頂資源開發分布式風電、光伏。健全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發布2022年各省消納責任權重,完善可再生能源發電綠色電力證書制度。
同時,積極推進輸電通道規劃建設。結合以沙漠、戈壁、荒漠等地區為重點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規劃開發及電力供需發展形勢,積極推進規劃已明確的跨省跨區輸電通道前期工作,條件具備后,抓緊履行核準手續。加快建設南陽—荊門—長沙、駐馬店—武漢、荊門—武漢、白鶴灘—江蘇、白鶴灘—浙江等特高壓通道。推進重點輸電通道配套的電網、電源工程建設,著力提升輸電通道利用效率和可再生能源電量占比。
根據《指導意見》,要增強能源供應鏈彈性和韌性。具體包括推動制定各省抽水蓄能中長期規劃實施方案和“十四五”項目核準工作計劃,加快推動一批抽水蓄能電站建設。在保障電力穩定供應、滿足電力需求的前提下,積極推進煤電機組節能降耗改造、供熱改造和靈活性改造“三改聯動”。落實“十四五”新型儲能發展實施方案,跟蹤評估首批科技創新(儲能)試點示范項目,圍繞不同技術、應用場景和重點區域實施試點示范,研究建立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配套儲能建設運行機制。扎實推進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中,建設光熱發電項目。
《指導意見》還提出,繼續實施農村電網鞏固提升工程,提高農網供電保障水平。充分發揮可再生能源供暖作用,持續推進北方地區清潔取暖,做好清潔取暖專項監管。出臺推進電能替代的指導意見,擴大電能替代的深度和廣度。深入推進成品油質量升級國家專項行動,確保2023年1月1日全國全面供應國六B標準車用汽油。提升城鎮電網智能化水平,滿足分布式電源就地消納與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新型儲能等多元化負荷的靈活接入。
轉自: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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