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多位業內人士處求證獲悉,《“十四五”國家重大項目能耗單列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稍早前已下發。
《方案》明確,在嚴格控制能耗強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的基礎上,國家將預留部分指標,對國家重大項目實施能耗單列,在能耗雙控考核中對單列項目能耗量實行扣減。
《方案》指出,單列項目包括有利于防范化解重大風險、保障國家安全的重大項目(含保障能源供應安全的項目),有利于促進產業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的重大產業項目,有利于推動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重大項目等六大類。在符合類型要求的基礎上,項目須在“十四五”期間可以投產或達產,同時須納入國家同意或批準的規劃和政策文件,或國家批準的位于晉陜蒙新煤炭主產區的重大新建煤礦項目等。項目能效、環保指標要達到國內和國際先進水平,并符合國家和地方產能置換、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煤炭消費減量替代要求。
按照《方案》,國家發改委將加強對特大型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的窗口指導,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對擬納入單列的項目情況開展評估,重點是政策程序合規、項目投產達產時間、 能效水平、污染物排放水平等,同時對項目逐一嚴格審核把關。對于節能監察或國家抽查中發現,存在未批先建等違規建設、能效和環保水平未達到承諾要求、未落實節能審查意見和環評批復要求、違法違規用能、未落實產能置換要求、未落實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煤炭消費減量替代要求、核算能耗量弄虛作假等情況的項目,依法從嚴處罰并督促限期整改。情節嚴重、 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項目,能耗單列指標將收回。
轉自:中國能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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