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海關注冊登記和備案企業信用管理,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促進貿易安全與便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稽查條例》《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海關總署日前制定并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注冊登記和備案企業信用管理辦法》。(辦法詳情請掃描右側二維碼查詢)
辦法共六章四十八條,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2021年9月13日海關總署令第251號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注冊登記和備案企業信用管理辦法》同時廢止。(關雯)
轉自:中國國門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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