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管理更精細 監管服務雙升級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注冊登記和備案企業信用管理辦法》釋放惠企紅利
近期,海關總署修訂并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注冊登記和備案企業信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用辦法》)。從信用等級擴展到五級、建立容錯機制,到信用修復專章規范、簡易復核程序落地……一系列制度創新,標志著海關信用管理體系進行了一次系統性的“版本升級”,旨在以更精準、更靈活、更具溫度的信用監管,為中國外貿高質量發展注入新動能,為誠信守法企業開拓國際市場鋪就更堅實的“信用基石”。
2月12日,在海關總署新聞發布會上,海關總署企業管理和稽查司司長林建田、副司長齊溟就新修訂的《信用辦法》進行了解讀。
信用等級五級細分:適配更精準 通道更暢通
《信用辦法》修訂前,海關企業按信用等級分為三級,即高級認證企業(AEO企業)、常規企業和失信企業。修訂后,企業信用等級由三級調整為高級認證企業、認證企業、常規企業、失信企業、嚴重失信企業五級,明確高級認證企業和認證企業是中國的AEO企業。
林建田表示:“以前部分中小企業覺得‘高級認證’門檻高、難達到,現在有了一個更貼近實際的‘臺階’。”在AEO企業中新增認證企業這一等級,可以給企業特別是中小外貿企業提供更具適配性的信用認定通道。這一務實舉措,體現了國家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導向,也是為更好對接國際規則,為擴大互認合作奠定制度基礎。
同時,增設“嚴重失信企業”這一信用等級,將涉及進出口領域違法情節嚴重,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生命安全,嚴重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社會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義務嚴重影響行政機關公信力等情形納入其中,加大懲戒力度,實現了與國家聯合懲戒機制緊密對接。
容錯+修復:執法有溫度 監管有精度
新修訂的《信用辦法》專門設立容錯機制。對于非主觀故意、輕微違規或偶發性問題,企業可向海關申請整改。海關審核后,企業可獲得最長不超過1年的整改期。在此期間,企業信用等級暫時保留,但相關通關便利措施將會暫停,整改完成后將予以恢復。林建田表示:“容錯機制的目的就是給一直誠信守法的企業一次改正機會,體現的是實事求是,其核心是‘容小錯、防大錯、促整改’。”
為了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信用修復制度的實施方案》相關要求,《信用辦法》中專章規范“失信信息公示與信用修復”,著力為企業打通更高效、更便捷的信用重塑通道,讓企業“看得懂、算得清、辦得成”,更積極主動地修復信用,維護好自己的“信用名片”。
規則更明確,企業一目了然。海關將失信信息科學劃分為輕微、一般、嚴重三類,并設定不同的最短和最長公示期,明確修復的條件、材料、時限和流程。企業只要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最短公示期滿后即可申請修復,讓企業清楚“什么情況能修復、怎么修復”,給出明確預期。
辦理更便捷,企業一站辦妥。企業可通過“信用中國”網站一口提交修復申請,一口受理、全程網辦,企業足不出戶就能申請。海關審核通過后,將立即停止公示失信信息,并同步推動相關部門依法解除相關懲戒措施,確保修復效果落到實處,避免企業多頭辦理,切實為企業減負。
修復更包容,企業一諾千金。鼓勵企業主動糾錯,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實施信用承諾制,企業完成整改糾錯、做出信用承諾,即可按規定申請信用修復,讓守法合規、知錯能改的企業盡快走出失信影響,輕裝再上陣。
簡易復核:讓優質企業輕裝快跑
在企業信用狀況無異常的情況下,海關對高級認證企業實施每5年一次的定期復核。為回應廣大高級認證企業希望簡化復核程序、減少資料提交的訴求,新修訂的《信用辦法》新增對符合海關規定條件的高級認證企業可以開展簡易復核的內容。
具體來說,就是運用智慧海關建設成果,對在海關企業信用管理系統中信用評估狀況為良好及以上、守法狀況良好、規范經營的企業,實施簡易復核,海關無需對所有認證標準內容進行逐一復核,僅對影響企業信用狀況的認證標準內容進行復核。林建田介紹:“對信用評估狀況優秀的企業,在減少材料提交的同時,還可以免于實地復核。這充分體現了越誠信越便利的原則,提升了信用管理質效。”
聯想集團在全國有8家公司獲得了海關高級認證資質,保持了良好信用記錄。“希望有機會享受簡易復核的政策紅利,讓集團的進出口、財務、物流等各個部門可以集中更多精力處理海關合規的日常申報業務。”聯想集團相關負責人對有機會適用“簡易復核”程序十分期待。
擦亮“金字招牌”:加力培育 從嚴認證
海關企業信用培育,是指海關運用多種形式,主動對進出口企業開展信用管理政策、制度、措施等方面的宣傳、培訓、輔導、幫扶等服務活動,幫助企業強化自律合規意識、規范和優化內控管理、提高誠信守法水平、提升企業信用等級。企業信用培育是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重要環節,貫穿海關信用管理的整個過程。新修訂的《信用辦法》將海關多年來在企業信用培育工作上的探索實踐固化為制度,是中國海關AEO制度的一項特色創新。
林建田介紹,為支持更多誠信守法企業成為AEO企業,海關將在四個方面持續發力。一是擴大企業信用培育范圍。重點關注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梳理外貿龍頭企業、產業鏈鏈主企業、新質生產力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名單,深化跨部門信用信息共享,建立并動態更新AEO重點培育企業庫,聯合地方政府、行業協會開展輔導培訓,在保證認證質量的前提下,幫扶更多企業獲得AEO“金字招牌”。二是豐富企業信用培育方式。支持各地海關因地制宜、因企施策,結合地方產業特點和企業發展訴求,探索開展集團式培育、鏈式培育、區域聯合培育等創新試點,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集中培育與“一對一”輔導相結合等方式,開展更加生動立體、直觀有效的信用培育服務。通過編制發布企業最佳實踐案例、推廣典型經驗等方式,形成“以優促優”的傳幫帶效應。三是提升信用培育智能化水平。打造“一站式辦理”服務模式,推廣應用“AEO智慧培育系統”,實現關企信息線上交互、企業自主在線學習、輔助關員智能審核、企業風險自動提醒、培育“全流程”留痕,推進信用培育數字化轉型。統籌用好深圳、黃埔、南京、濟南等關區的AEO實訓基地,將法規解讀、案例剖析等有機結合,創建“教、學、練、戰”一體化培訓模式,通過沉浸式、情景化信用培育,幫助企業深度理解海關AEO制度的內涵要求,推動AEO標準內化融入企業管理體系。四是優化認證人員能力培養。對內,聚焦提升認證人員信用培育實效,設計進階式課程,運用“理論學習+場景模擬+業務研討”方式,強化一線關員信用培育綜合能力。對外,主動開展AEO國際能力建設合作,不斷擴大中國海關AEO制度影響力,為深化AEO國際互認合作奠定堅實基礎。
“在加大培育力度的同時,我們也將嚴把認證質量關,絕不放松認證質量,絕不降低認證標準,持續打造和擦亮AEO‘金字招牌’。”林建田說。
管理措施“菜單化”:動態調整 直達企業
以公告形式單獨發布《海關信用管理措施目錄》,是海關信用管理制度向“動態優化、透明高效”方向發展的重要一步。以前的管理措施是寫在部門規章里,調整不方便,現在單獨發布管理措施目錄,就像一份動態的“措施菜單”。海關可以根據國家政策調整、外貿形勢變化和監管實踐需要,及時對管理措施進行優化和更新,使政策始終保持生命力與適應性。同時,所有措施都將通過海關總署官方網站、海關文告等渠道集中統一公開發布,并加強政策解讀和宣傳推送,確保企業能夠“看得懂、查得到、用得好”。
“海關推出的管理措施動態調整機制讓我們十分欣喜,這表明海關將根據監管實踐需要,不斷優化管理措施,讓AEO企業的獲得感持續增強,這種激勵真正讓信用成為企業發展的‘硬通貨’。”北京京東方顯示技術有限公司企業代表表示。
為幫助企業及時了解并用好便利措施,海關“三管齊下”。一是主動推送。除網站公告,還會通過“海關發布”、12360熱線、中國海關信用管理服務平臺等渠道將最新政策送上門。二是解讀到位。每次措施目錄重要更新,會組織“線上+線下”專題宣講,配套通俗易懂的解讀材料。三是咨詢暢通。依托12360熱線、中國海關信用管理服務平臺以及海關企業協調員,及時為企業答疑解難。“企業只要誠信經營、積累信用,就能在這份‘菜單’里找到適合自己的便利,真正讓企業‘守信有價、守信有用、守信有感’。”齊溟說。
本次修訂明確,除海關注冊登記和備案企業外,對于“未在海關注冊登記或備案、但與進出口活動直接相關的企業,海關需要實施信用管理的,可以參照《信用辦法》執行”。這一調整打破了此前信用監管僅覆蓋海關注冊登記和備案企業的局限,將與進出口活動直接相關的企業,如貨代、物流等進出口關鍵配套主體納入管理范圍。參照《信用辦法》有關規定,對這些企業實施信息采集和公示、信用等級認定并適用差異化管理措施,可以實現“從貨主到物流、從口岸到鏈條”的多維度信用畫像,精準識別“換馬甲”“雙失聯”等高風險企業,讓監管從單點防控升級為全鏈聯防,從而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海關監管機制。此外,新修訂的《信用辦法》還在適用主體、管理措施、信用記錄認定等方面進行了相應調整和完善。
“我們將以信用管理為抓手,持續優化落實分級分類管理,通過‘由企及物’指導口岸實貨監管,助力構建‘物企并重’的穿透式監管模式,進一步發揮信用在優監管、穩外貿、促發展中的基礎性作用。”林建田說。
新修訂的《信用辦法》將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隨著辦法的落地實施,改革措施將更好助企惠企激發外貿主體活力。而聯想、京東方等企業以信用為帆、合規為槳的實踐故事,亦將激勵更多中國外貿企業在全球市場中行穩致遠。
觀察
《信用辦法》的修訂,是一次立足于外貿發展新需求的變革,通過更精細的分級管理、更人性化的容錯修復、更智慧的便利措施和更廣闊的國際互認,構建起信用監管新生態。這既是對廣大誠信守法企業的呵護與賦能,也是對違法行為的震懾與約束,更是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深度參與全球貿易治理的堅實一步。當信用的尺度愈發精準,法治的邊界愈發清晰,中國外貿的發展也將在更加健康有序的營商環境中獲得持續向前的動力。(記者 李誠)
轉自:中國國門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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