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食藥監總局獲悉,《嬰幼兒配方食品備案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即日起至3月1日前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明確,嬰幼兒配方食品生產企業未將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產品配方、標簽等事項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的,不得組織生產。生產嬰幼兒配方食品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產品配方、標簽等事項發生變化重新備案的,不得使用原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產品配方、標簽等組織生產。
《征求意見稿》明確了不予備案的4種情況:以分裝、委托加工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食品的;同一企業用同一配方生產不同品牌嬰幼兒配方食品的;使用牛初乳原料或在0~6月齡段產品中使用香精香料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應予以備案。
另外,備案材料虛假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食品生產許可證被依法吊銷、注銷的;嬰幼兒配方食品產品配方等存在安全性問題的;嬰幼兒配方食品生產企業提出取消備案的;依法應當取消備案的其他情形,應由予以備案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取消嬰幼兒配方食品備案。(記者王嘉)
轉自:中國質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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