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日起新能源汽車電池回收利用暫行溯源管理實施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18-07-09





      7月3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官網正式發布了《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動力電池管理規定》”)。公告顯示,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對新獲得《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新能源汽車產品和新取得強制性產品認證的進口新能源汽車實施溯源管理,對梯次利用電池產品實施溯源管理。


      《動力電池管理規定》中指出,按照《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聯節〔2018〕43號)要求,建立“新能源汽車國家監測與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綜合管理平臺”,對動力蓄電池生產、銷售、使用、報廢、回收、利用等全過程進行信息采集,對各環節主體履行回收利用責任情況實施監測。


      《動力電池管理規定》中強調,“汽車生產、電池生產、報廢汽車回收拆解及綜合利用企業應建立內部管理制度,加強溯源管理,確保溯源信息準確真實”。


      針對已生產和已進口的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管理規定》第四條明確指出,“汽車生產企業(含進口商)對已生產和已進口但未納入溯源管理的新能源汽車產品,在本規定施行12個月內將相關溯源信息補傳至溯源管理平臺”。


      《動力電池管理規定》對新能源汽車電池的維修、更換以及回收都給出了細則。第十條提出,“與汽車生產企業合作的維修商、電池租賃企業等應在動力蓄電池維修、更換后及時向汽車生產企業報送信息。汽車生產企業應在動力蓄電池維修、更換后30個工作日內上傳溯源信息”。第十一條強調,“回收服務網點應在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移交后,向汽車生產企業報送信息。汽車生產企業應在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入庫、移交出庫后30個工作日內上傳信息”。


      對于報廢新能源汽車的處理,《動力電池管理規定》第十三條提出,“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應在接收報廢新能源汽車,并出具《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后15個工作日內上傳信息;在廢舊動力蓄電池拆卸并移交出庫后15個工作日內上傳信息”;并在第十五條強調,“再生利用企業應在廢舊動力蓄電池接收入庫后30個工作日內上傳信息;在完成再生利用及最終處理后30個工作日內上傳信息”。(龔欣)


      轉自:中國工業報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 以新能源和智能網聯汽車為突破口 引領產業轉型升級

      日前,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改委、科技部聯合印發了《汽車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工信部聯裝〔2017〕53號)。為了更好地理解和貫徹實施《規劃》,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司負責人對《規劃》進行了解讀。
      2017-05-04
    • 汽車投資新政嚴控產能 新能源汽車門檻提高

      汽車投資新政嚴控產能 新能源汽車門檻提高

      近日,國家發改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發布《關于完善汽車投資項目管理的意見》,明確提出完善汽車投資項目管理,促進汽車產業健康有序發展。其中,嚴格控制傳統燃油汽車產能成為重點領域。
      2017-07-05
    • 新能源汽車創新政策將出 推動電池等核心技術攻關

      資料顯示,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推廣應用自2009年起步,2012年前推廣應用1 7萬輛,2013-2014年推廣應用10 1萬輛,2015年躍升至37 9萬輛,2016年生產51 7萬輛,連續兩年產銷量居世界第一
      2017-07-07
    • 新能源車廢舊電池處置回收新政有望明年發布實施

      面對破百萬輛的國內新能源車保有量,未來車用電池回收已經成為新能源車行業面臨的新難題,而國家層面也在抓緊補齊短板,通過一系列政策,破解新能源車推廣中的難題。
      2017-07-20
    ?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

    www.色五月.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