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文本將于近期公布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19-12-22





      12月19日,商務部新聞發言人高峰透露,“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文本將于近期公布。”

      作為《外商投資法》的配套行政法規,《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明年1月1日同步配套實施。

      “《條例》嚴格貫徹《外商投資法》的立法原則和宗旨,圍繞外商關切,從行政法規層面實化和明確了相關事項,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高峰說。

      《中國經營報》記者了解到,《條例》在制定過程中廣泛征求了外資企業的意見。“《外商投資法》能否起到實質作用,要看配套法規的質量和執行力度。”多位外資企業負責人告訴本報記者。

      《條例》針對近年來外國投資者在華經營遇到的具體問題,作出了一系列細化規定。針對“新官不理舊賬”問題,《條例》要求地方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不得以區劃調整、政府換屆、責任人更替等為由,對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及訂立的合同違約毀約。

      高峰表示,《條例》強化了內外資一致,規定在項目申報、土地供應、稅費減免、資質許可等方面,內外資企業一視同仁,外資企業依法平等參與國家、行業、地方等各層級標準的制定修訂,政府及其部門不得限制外資企業進入政府采購市場或實行差別和歧視待遇。

      美國高通公司全球高級副總裁、CCG(中國與全球化智庫)常務理事趙斌此前表示,《條例》在征求外商投資企業的意見時,對涉及重大的利益,政府必須以適當的形式予以反饋。并提出建立知識產權懲罰賠償性制度、快速協調保護體制、“五年過渡期”等,回應并解決了招商引資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條例》還強化了法律責任,為了確保落實規定了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包括不依法平等對待外資企業、違法限制外資企業平等參與標準制定、不履行政策承諾、強制技術轉讓等。”高峰說。


      轉自:中國經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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