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福建省財政廳獲悉,為有效推動“福”文化資源創新發展,今年,省財政首次安排5650萬元,支持“福”文化品牌建設。
資金主要用于“福”文化產業項目建設,包括支持開展福建形象“福獅閩閩”塑造推廣、“福”文化創意設計大賽等“福”文化品牌宣傳推介項目;支持全省80個縣(市、區)“福”文化景觀建設,弘揚各地特色“福”文化;支持“福”文化主題街區、坪水畬鄉“福”文化園區等“福”文化產業融合發展項目,推動“福”文化與文創、旅游等產業多元融合發展。
轉自: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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