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新增8家省屬醫院實施DRG付費 省屬醫院DRG支付方式實現全覆蓋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4-01-07





      記者4日從省醫保局獲悉,本月1日起,福建省第四批8家省屬醫療機構正式實施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改革。至此,福建省省屬醫院DRG支付方式實現全覆蓋。


      近日,福建省醫保局和福建省衛健委聯合印發《關于擴大省屬公立醫療機構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工作的通知》,明確福建中醫藥大學附屬人民醫院等8家省屬醫院(具體包括:福建中醫藥大學附屬人民醫院、福建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二人民醫院、福建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三人民醫院、福建中醫藥大學附屬康復醫院、福建醫科大學附屬口腔醫院、福建省級機關醫院、福建省老年醫院、福建省兒童醫院)1月1日起正式實施DRG付費。


      省本級與福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省屬醫院發生的中短期(≤60天)住院病例均納入DRG管理范圍。1月1日前入院但尚未出院的患者,仍按既往支付政策執行。


      DRG付費,是按照患者的疾病類型、治療方法、病情嚴重程度等因素,將病人分入臨床病癥治療和資源消耗相似的疾病診斷相關組(即DRG組),每個組有相應的支付標準,以打包支付的方式進行管理,推動實現診療流程的規范及治療費用的可控。具體來說,就是根據患者的臨床診斷、治療方式、年齡、性別、住院天數、合并癥與并發癥及轉歸等因素,把病人分入相應的DRG組,并明確支付標準。


      “實施DRG付費后,以病組為單位打包付費,有助于促進醫療機構優化臨床路徑,規范診療行為,促進合理用藥,減少不必要的檢查和治療,從而控制醫療費用的不合理增長,提升醫療服務整體效益,減輕群眾就醫負擔,提升就醫安全感和獲得感。”省醫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據了解,實施DRG付費后,參保患者與DRG付費醫療機構結算住院費用時,仍以原付費方式與醫療機構結算,參保患者按現行醫保待遇政策支付由個人負擔的費用,其余部分由醫保基金支付。


      例如,福州某職工醫保患者在省屬三級醫院住院,診斷為急性闌尾炎,住院做闌尾切除術,無其他合并癥、并發癥,達到治療效果出院。根據DRG分組,患者進入“闌尾切除術,不伴并發癥或合并癥組(GD25)”,患者按照現行醫保報銷政策支付自付部分。醫保支付金額等于該DRG組支付標準金額減去個人自付金額。(記者 李暉)


      轉自:福州新聞網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

    www.色五月.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