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發布關于落實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的通知,明確延續實施3項惠企利民政策舉措。
通知顯示,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1%,執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對于個人,參加失業保險1年以上的企業在職職工或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取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按照初級(五級)1000元、中級(四級)1500元、高級(三級)2000元的標準申請技能提升補貼。每人每年享受補貼次數最多不超過三次。政策執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對于企業,參保企業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20%的,可以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60%返還。政策執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此外,在依法依規前提下,企業可將穩崗返還資金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支出,也可用于原材料采購、設備購置、技術研發、營銷推廣、物流運輸、場地租賃等降低生產經營成本支出。(記者李姍姍)
轉自:央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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