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修訂會展政策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4-10-14





      記者近日從福州市商務局獲悉,福州市新修訂了《福州市會展管理辦法》和《福州市會展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新政策將使福州市會展和會展發展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更加規范、惠企政策更加精準、市場主體更具活力、會展營商環境更加優化,為福州加快打造東南會展高地、建設國際會展名城注入更多動力。


      據悉,自2010年起,福州會展業便駛上發展快車道。海峽國際會展中心與數字中國會展中心兩大核心展館攜手周邊會議型酒店,全年共舉辦121場會展活動,展覽總面積達149.95萬平方米,較疫情前的2019年同期增長10.26%。2024年,這一勢頭不減,前8個月舉辦68場會展活動,展覽規模達115.45萬平方米。


      然而,在會展行業快速發展的同時,一些問題也逐漸浮現。


      “如國際性、全國性及海峽兩岸高端會展項目偏少,會展品類有待豐富,以及會展與產業融合度不高等。”福州市商務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為此,福州積極響應現代化國際城市建設需求,對原有會展管理辦法和資金管理辦法進行全面修訂,旨在破除發展瓶頸,推動會展業健康、全面、快速發展。


      根據新修訂的《福州市會展管理辦法》,會展發展應當以市場化、國際化、專業化、品牌化、信息化為重點,堅持市場主導、政府引導、行業自律、有序競爭、依法保護各方合法權益的原則;福州市人民政府加強對會展工作的組織和領導;福州市商務主管部門應當鼓勵本市會展企業創辦、培育品牌會展,支持舉辦國際性和全國性大型特色品牌會展;福州市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應當支持配合舉辦行業會展活動,支持引進與優勢產業、重點產業等有關的品牌會展。


      “新修訂的《福州市會展管理辦法》主要圍繞扶持和培育、規范和管理、法律責任等方面進行規范,確保會展業發展的每一步都穩健有力。”福州市商務局相關負責人說。


      此外,新修訂的《福州市會展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對各類展會有了更大力度地扶持。


      其中,同一個會展項目,既舉辦展覽又舉辦會議的,可同時申請展覽和會議的資助。


      屬于經商務部審批(或備案)且境外(不包括境內外商投資企業)參展商數量占比超過20%的涉外經濟技術展覽會,按實際展覽面積予以150元/平方米資助,最高不超過600萬元。


      引進國務院部門所屬企事業單位、中央企業或全國性社會團體主辦的全國性展覽,可按實際展覽面積予以45元/平方米資助,最高不超過450萬元;其中與展館簽約連續落地3年及以上,且實際展覽面積超過5萬平方米的,每年按實際展覽面積予以100元/平方米資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屬于經商務部審批(或備案)且臺灣地區(不包括境內臺商投資企業)參展商數量占比超過20%的海峽兩岸經濟技術展覽會,按實際展覽面積予以150元/平方米資助,最高不超過600萬元。


      “《福州市會展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修訂出臺,旨在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導向和激勵作用,加大對市場化會展項目及主體的扶持力度,從而進一步提升福州會展業的國際化、市場化、專業化水平。”福州市商務局相關負責人說。(吳樺真 榕商宣)


      轉自:中國貿易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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