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區發布《關于推動閑置工業用地(廠房)盤活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對符合相關規劃的土地廠房轉讓、廠房加層改造、企業兼并重組等“零增地”項目予以獎勵,鼓勵企業參與工業項目空閑用地和閑置廠房的再開發利用,提高土地的節約集約利用效益。
一獎廠房加層改造。對符合規劃和安全要求、不改變用途、在原有建設用地上進行廠房加層改造增加用地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用;對在工業園區內投資建設4層以上標準廠房的,第3層以上部分的基礎設施配套費全免,建設期間涉及到的其他規費一律減半收取。
二獎土地廠房轉讓。在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產業規劃的前提下,鼓勵原工業項目用地(廠房)引進新投資者進行生產經營,按其轉讓交易額(以向稅務機關繳納增值稅的計稅數額為依據)的8%進行獎勵。獎勵金額不超過其轉讓所需繳納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和契稅等的區級財政留成部分。
三獎企業兼并重組。鼓勵和引導龍頭企業、優勢企業對廠房閑置或陷入困境的企業實施兼并重組,自兼并重組完成后的當年度起兩年內,區財政按其銷售額比上一年新增部分的1%及利潤比上一年新增部分的10%給予獎勵;獎勵金額不超過其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區級財政留成比上一年新增部分的50%。
四獎發展“眾創空間”。鼓勵企業充分利用閑置工業廠房建設創業基地,對建設面積300平方米以上、投資300萬元以上、且運營較好的市級以上眾創示范空間,按其投入資金的20%(不超過100萬元)給予補助。
五獎廠房租賃。對在泉港區租賃標準廠房或企業閑置廠房進行生產的工業和倉儲物流法人企業實行租金補助。凡租用期限在1年以上,所租賃廠房具有合法產權證明,符合并達到規劃、環保和安全生產要求,承租企業年度納稅在20萬元(含)以上或解決就業人口20人以上(以繳交工傷保險及養老保險為依據)的可以申請廠房租金補助。
此外,泉港區在區行政服務中心設立閑置工業用地行政審批綠色通道,實行專窗收件、全程代辦、無償服務,并壓縮辦結時限。(記者 齊培松)
轉自:中國國土資源報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