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旅發委《關于加快推進全域生態旅游實施方案》,提出了落實用地保障等4項措施,加快推進全域生態旅游發展。
該方案明確,將旅游發展所需用地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統籌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計劃適當向旅游領域傾斜,適度擴大旅游產業用地供給,優先保障旅游重點項目和鄉村旅游扶貧項目用地。鼓勵通過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和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試點的方式建設旅游項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依法使用建設用地自辦或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方式開辦旅游企業。城鄉居民可以利用自有住宅依法從事民宿等旅游經營。在不改變用地主體、規劃條件的前提下,市場主體利用舊廠房、倉庫提供符合全域旅游發展需要的旅游休閑服務的,可執行在5年內繼續按原用途和土地權利類型使用土地的過渡期政策。在符合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合理有序安排旅游產業用海,優先支持高端生態海洋旅游產業發展。(記者 齊培松)
轉自:中國國土資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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