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專門印發《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為全省開發區的高質量發展指明了方向。

(資料圖片 來源互聯網)
福建雖是全國最早創辦開發區的省份之一,但與先進省市相比,也存在體制機制活力不足、規模體量偏小、土地集約利用水平不高等問題。為進一步激發開發區機制活力,繼續發揮開發區作為改革開放排頭兵作用,形成新的集聚效應和增長動力,加快高質量發展和實現趕超提供戰略支撐,福建制定出臺了《意見》。明確提出到2020年全省省級(以上)開發區地區生產總值突破1萬億元;建成地區生產總值超500億元的開發區6個,超100億元的開發區40個,實際使用外資總額突破150億元,工業用地地均稅收達到30萬元/畝。全省開發區綜合實力顯著提升,產業集聚效應和產業競爭力明顯提高,對經濟發展的支撐帶動作用進一步凸顯,為新福建建設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意見》提出促進全省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26條舉措。這26條新舉措主要體現在六個方面:一是創新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構建精簡高效的開發區管委會機構,內部實行扁平化管理。理順開發區與所在縣(市、區)關系。推動開發區通過成立運營公司實行市場化運作。運營公司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二是強化招商和優化服務。推行公司化招商、產業鏈招商、產業基金招商、第三方招商。落實《福建省提升營商環境行動計劃》。各開發區運營公司與金融機構開展投融資合作,探索設立開發區投資控股公司,拓展“雙創”融資渠道。三是加快產業集聚和轉型升級。開發區要結合區位特點、資源稟賦、產業基礎、環境容量等走專業化發展道路。對領軍型、成長型企業分類引導支持。加快建設開發區技術創新平臺,創新人才培養和引進機制。推動開發區傳統產業綠色化轉型,強化節能環保等約束性指標管理。四是促進區域協作和資源整合。閩東北、閩西南經濟協作區內相關開發區主動開展合作共建,通過組建市場化運作的股權基金等方式對優質企業和項目進行戰略投資。根據發展水平、產業結構、區位特點等對各類開發區進行清理、整合或撤銷。鼓勵有條件的開發區通過建設運營區中園和赴境外創辦工業園區等方式開展國際合作。五是集約利用土地。積極盤活批而未供、供而未用、低效利用等存量土地,清理閑置土地,提高土地集約利用率和投入產出水平,引導工業項目進區入園。支持開發區工業企業在原有建設用地進行廠房升級改造。六是保障措施。建立開發區聯席會議制度,省政府分管領導任召集人。省直各部門根據開發區不同類型加強分類指導。完善考核評價和激勵約束。(作者:蘇洪民)
轉自:國際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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