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煤電產業資源配置,提高能源安全保障水平,根據國家發改委等部委通知要求,福建省發改委、工信廳日前聯合制訂《福建省關于進一步推進煤電聯營工作方案》(下簡稱《方案》)。
《方案》提出,新規劃建設煤礦、煤電項目優先實施煤電聯營,在運煤礦、電廠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加快推進煤電聯營,鼓勵火電企業和煤炭企業加快實施煤電聯營。
根據《方案》,煤電聯營實現形式包括煤電一體化、煤電交叉持股、煤電企業合并重組等。
《方案》提出四項重點內容。
一是優化推進煤電聯營。在符合國家煤電規劃建設風險預警等級及相關文件要求情況下,新規劃建設煤電項目應優先考慮煤電聯營,鼓勵按照等容量替代原則,推進電力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發展先進產能。
二是支持異地煤電交叉持股。基于市場為主、企業自愿的原則,支持省內燃煤發電項目與其他地區煤礦通過交叉持股實施煤電聯營,發揮煤電聯營優勢,降低發電成本。引導省內具有長期穩定電煤供銷關系的煤炭、電力企業開展跨省、跨區域聯營,提高福建省電煤保障水平。
三是鼓勵通過合并重組實施煤電聯營。鼓勵在運燃煤電廠和煤礦突破區域、行業、所有制界限,通過資產重組、股權交易等途徑實施煤電一體化、煤電交叉持股。
四是建立煤電長期戰略合作機制。充分發揮煤炭交易平臺功能和市場配置資源作用,以煤炭交易價格指數為依據,促進供需協作,積極推動電力企業與煤炭企業建立長期戰略合作,形成煤電價格聯動、風險共擔的合作機制。
《方案》還提出了政策激勵。
一是優先釋放煤電聯營煤礦項目優質產能。進一步提高煤電聯營項目煤炭產能指標折算比例。統一規劃布局的煤電一體化項目,配套建設煤礦使用的產能置換指標折算比率提高為300%。實施煤炭減量化措施時,煤電聯營煤礦原則上不納入停產限產范圍。
二是提高煤電聯營項目上網電量。對煤電一體化項目、煤電企業相互持股比率達到30%以上的項目,根據全省發用電及電力電量平衡情況,適當增加發電小時數。
三是支持煤電聯營機組參與跨省跨區電力市場交易和電力現貨交易。鼓勵煤電聯營機組按照電力交易相關規則參與包括跨省跨區電力交易和電力現貨交易在內的各類電力市場交易。
四是落實煤電一體化項目廠用電相關政策。將煤炭、電力生產在同一地點且屬于同一法人主體的煤電一體化項目生產用電納入相應電廠廠用電范圍,對合理范圍內的廠用電率等經濟指標在企業考核時可區別對待。
五是鼓勵通過混合所有制改革方式開展煤電聯營。通過混合所有制改革實現煤電一體化、煤電企業相互參股比率達到30%以上的項目,享受相關支持政策。
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落實推進煤電聯營工作方案有利于形成煤礦與電站定點、定量、定煤種的穩定供應模式,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降低全社會用能成本;有利于構建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煤電合作機制,緩解煤電矛盾,增強煤炭、電力企業抵御市場風險能力,推動煤炭、電力產業協同發展;有利于促進煤炭的清潔高效利用,促進綠色循環發展。
轉自:中國煤炭資源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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