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福建省工信廳發布的《關于印發2020年電力市場交易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指出,參與2020年市場交易電量規模為800億萬千瓦時左右,市場交易總體仍按年度和月度展開,適時將展開月內交易。
記者梳理發現,與福建省2019年電力市場交易方案相比,2020年《通知》將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條件并擴大交易電量規模。2019年的電力市場交易通知規定,市場交易電量規模為700億萬千瓦時左右,其中對電力用戶的準入條件為:全省電網覆蓋范圍內、電壓等級10kv及以上的,符合產業和環保政策,年購電量1000萬千瓦時及以上的工業用戶;而2020年要求年購電量800萬千瓦時及以上的工業用戶即可準入。
此外,福建省2019年規劃的發電企業交易電量為:省調統調水電全年市場電量15億千瓦時;陸上風電全年市場電量11億千瓦時;熱電聯產機組全年市場電量規模46億千瓦時;核電機組市場電量200億千瓦時左右。而《通知》規劃的2020年發電企業市場交易電量為:省調統調水電全年市場電量18億千瓦時;陸上風電全年市場電量12億千瓦時;熱電聯產機組全年市場電量規模55億千瓦時;核電機組市場電量220億千瓦時左右;常規燃煤機組全年市場電量495億千瓦時左右。均比去年規劃交易電量有所增高。
目前,福建省電力市場交易具體舉措有:建立包括年度長協、年度掛牌、月度集中競價和月度雙邊等多種交易方式在內的中長期電力市場;推動多種電源進入市場。除常規燃煤火電企業外,有核電、水電、風電、熱電等多種電源參與;建立全電量交易和偏差考核機制。
據悉,自2018年起,福建電力市場用戶均全電量開展交易,購電價格全部由市場機制形成,不再執行目錄電價;同時,建立了3%以上的偏差電量考核機制。
轉自:中國能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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