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福州市文旅局獲悉,市文旅局和市財政局聯合出臺《關于貫徹市政府22號文件精神支持旅游企業共渡難關實施辦法》,頒布五條措施,并安排2000萬元專項資金,用于支持全市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困難的旅游企業流動性貸款貼息補助、兌現獎勵補助以及疫情結束后旅游企業恢復市場的營銷活動補助等。
據悉,兩部門出臺的五條措施分別為:強化金融政策扶持。對因疫情經營困難的旅游企業,在2020年1月~6月期間新增的用于生產經營的流動資金貸款,市財政按照貸款年利率超過3.5%部分給予貼息補助,貼息利率不超過1.5%,貼息補助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單個旅游企業貸款最高限額5000萬元。
加快兌現獎補資金。優化年度旅游發展資金兌現手續,對跨年度驗收獎補的旅游項目和活動,經評估可預先提前兌現的先予支付,疫情結束后再組織驗收。加大資金扶持力度。鼓勵A級旅游景區在疫情期間對其經營場所進行改造升級,其中對智慧景區、游客服務中心、旅游廁所、停車場、標識標牌、游步道等公共服務設施的提升改造同步安排補助資金。
免收江海堤防費。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旅游餐飲、旅游住宿企業免征2020年江海堤防工程維護管理費。減輕旅游企業負擔。根據《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于暫退部分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支持旅行社應對經營困難的通知》精神,旅行社企業可申請暫退現有交納數額80%的保證金。(記者陳楠)
轉自:東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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