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福建省財政廳消息,為有效應對疫情影響,進一步加強縣級財政保基本民生、保工資、保運轉工作,省級財政對中央提高地方留用比例新增的資金,將全額撥付給縣級財政,統籌用于縣級疫情防控和“三保”支出。
此前,財政部明確階段性提高地方財政資金留用比例,從2020年3月至6月,在已核定的各地留用比例基礎上統一提高5個百分點。目前,省財政廳已會同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完成了提高資金留用比例的系統調整工作。
地方財政資金留用比例,是將繳入中央國庫的中央收入按照一定比例就地劃入地方國庫,留歸地方使用。與原先把收入從地方收上來再通過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撥付地方使用的做法相比,更有利于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下一步,福建省級財政將持續監測全省庫款運行情況,進一步完善風險預警評估機制,支持基層財政保障疫情防控和“三保”支出需要。(記者 王永珍)
轉自: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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