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度重視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持續加大投入,取得積極成效。土壤污染防治法實施一年多以來,福建省僅省以上財政投入到與土壤污染防治相關的資金就達94.85億元,為打贏凈土保衛戰提供了強有力財政保障。
省級以上財政投入資金主要通過加大轉移支付和增加專項資金給予支持。轉移支付資金包括生態保護財力轉移支付和流域生態補償轉移支付兩大部分,資金由相關市縣統籌用于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垃圾無害化處理、畜禽養殖污染治理等。2019年以來,省以上財政已下達81.94億元。專項資金重點用于支持各地控制生活污染、農業污染、工礦污染、加強農用地保護以及推進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等專項工作。2019年以來,省以上財政下達用于這些領域的資金已超過12.91億元,其中爭取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資金1.83億元,重點支持開展3個土壤環境保護示范區及5個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示范項目建設,開展15.2萬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與治理修復,完成530萬畝農用地詳查任務,構建全省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平臺。
同時,福建省還積極引入市場機制,探索通過預算安排,單獨出資或者與社會資本共同出資方式,推動設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引導社會各類資本投資土壤污染防治,支持土壤修復治理產業發展。
在各級各部門全力推進下,福建省重點重金屬排放量較2013年削減10.56%,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好于全國平均水平,土壤環境質量狀況整體安全穩定。其中在閩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建設中,實現流域生態環境綜合治理成效明顯提升。(記者 王永珍)
轉自: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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