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福建省持續加大對貧困人口、低保人員和失業人員等困難群體的幫扶力度,進一步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今年,省級財政共下達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27.71億元,比上年增長36.03%。
一是擴大低保覆蓋范圍。在確保低保制度持續平穩運行的基礎上,適度擴大低保覆蓋范圍,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城鎮失業和返鄉人員納入低保等救助范圍。開展低收入家庭認定,將認定標準放寬至人均收入在當地低保標準1—1.5倍以內。同時,將城市低保標準占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比例由36%—42%提高到42%—48%。
二是擴大臨時救助范圍,實現“應救盡救”。對未納入低保范圍但受疫情影響無法返崗復工、連續3個月無收入來源、失業保險政策無法覆蓋的農民工等未參保失業人員,經審核確認后,發放一次性臨時救助金。對相關社會救助和保障制度暫時無法覆蓋的家庭或個人,及時納入臨時救助范圍。
三是落實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政策,加強照料服務。完善特困人員認定條件,將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覆蓋的未成年人年齡從16周歲延長至18周歲。同時,加強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建設和設施改造。
轉自:中國財經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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