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廣州高新區出臺國家級經開區首個碳中和專項政策——《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 廣州高新區促進綠色低碳發展辦法》(“低碳16條”)。
“低碳16條”是目前全國綜合力度最大、支持范圍最廣的碳達峰、碳中和區縣級專項支撐政策,從支持循環經濟、節能降碳、綠色品牌建設、能源管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廣應用、重點項目配套、優化綠色產業發展環境等七個維度構建系統的政策扶持體系,全面推動企業和社會向碳達峰、碳中和目標進發。
“低碳16條”提出,列入國家、省、市、區監管的重點用能單位,在完成節能主管部門下達的能源“雙控”目標的前提下,對2025年度較2020年度產值未下降而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下降200噸標準煤以上,或2025年度較2020年度產值增長25%以上、萬元產值能耗下降10%以上的,按節能量給予500元/噸標準煤補貼,補貼最高1000萬元。
“低碳16條”明確,對納入國家綠色制造示范名單的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給予一次性補貼100萬元。對納入國家綠色制造示范名單的綠色設計產品,每項產品給予一次性補貼10萬元,每家企業最高50萬元。
“低碳16條”對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廣利用項目給予重點扶持。如,對分布式光伏發電的項目投資方按照發電量給予補貼,補貼標準為0.15元/千瓦時(應用方為非公共機構的)、0.3元/千瓦時(應用方為公共機構的),單個項目最高享受補貼時間為5年。對充電設施項目,按照充電設施額定輸出功率,對項目投資方給予一次性建設補貼,單個項目最高補貼100萬元。
為加快培育新能源、節能環保等綠色產業發展生態,促進產業集群化發展,“低碳16條”鼓勵黃埔區、廣州高新區企業開展綠色產業發展有關活動,對服務本區新能源產業的行業協會進行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活動經費補貼,并鼓勵企業或機構在區內舉辦國際級或國家級新能源綠色產業峰會、重大論壇、創新大賽等活動,經審核后按照活動實際支出經費30%給予補貼,最高補貼100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除企業外,“低碳16條”也對居民小區的資源能源節約工作提供有力支撐,推動全民節能,加快形成節約型社會。對獲評為廣東省節水型居民小區,上年度年用水量在1萬立方米以下的,該政策給予創建單位1萬元補貼;上年度年用水量在1萬立方米以上的,給予創建單位2萬元補貼。
作為首批國家級經開區,黃埔區、廣州高新區綠色低碳發展取得積極成效。該區連續4年被評為國家級經開區綠色發展最佳實踐園區,2020年獲批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國家綠色工業園區,被列為首批國家綠色產業示范基地。(范敏玲 李丹)
轉自:中國高新技術產業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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