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區域發展不平衡難題,廣東推動產業有序轉移的“路線圖”正式發布。
3月24日,省委、省政府公開發布《關于推動產業有序轉移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作為推動產業有序轉移的主文件,《若干措施》提出建立健全長效機制、高標準建設一批產業承接載體、引導產業集群化特色化發展、強化要素資源支撐、營造良好發展環境等五個方面21條政策舉措,與14個省級配套文件、15個市級實施方案,為新階段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搭起了政策框架、夯實了制度基礎。
省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省委、省政府決定制定出臺激勵性政策舉措,著力推動產業在省內有序轉移,解決粵東粵西粵北內生發展動力不足問題,促進區域產業融合、協同發展,積極探索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實現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徑和模式。
具體舉措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支持粵東粵西粵北各市各打造1個承接產業有序轉移主平臺;支持珠三角與粵東粵西粵北各市依托對口幫扶協作關系,在粵東粵西粵北各市承接產業有序轉移主平臺范圍內共建產業轉移合作園區;探索多種形式雙向“飛地經濟”模式等。
其中,《若干措施》特別提到,支持珠三角各市在粵東粵西粵北地區探索布局建設“飛地經濟”。支持粵東粵西粵北各市通過租賃辦公樓宇、設置園中園、建設孵化器、打造招商展示平臺等方式,在珠三角地區設立“反向飛地”。鼓勵“反向飛地”所在地采取長期租賃、先租后讓、彈性年期等方式供應產業用地,將減免優惠政策作為正向激勵因素納入相關考核評價。
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所長、研究員魏后凱表示,產業轉移是一種市場行為,一定要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實現“有為政府”與“有效市場”的疊加效應。
對此,《若干措施》在制定過程中,堅持“政府推動、企業主體、市場運作、合作共贏”的原則,并強調發揮主體作用,在體制機制、要素保障等方面,提出一批激勵性政策舉措,充分調動市場主體和地方政府積極性,鼓勵引導各類企業“愿意轉、留得住”,促進企業以及轉出地、轉入地政府在產業有序轉移中實現合作、互惠、共贏。
轉自: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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