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政府印發廣州、深圳、珠江口西岸、汕潮揭、湛茂五大都市圈發展規劃。其中,深圳都市圈范圍包括深圳、東莞、惠州全域和深汕特別合作區,規劃有關任務舉措涵蓋河源市和汕尾市部分區域,將加快構建以深圳為主中心、東莞和惠州為副中心、深汕特別合作區為增長極的“一主兩副一極”功能區。
深圳都市圈面積約16273平方公里,是全國人口和經濟要素高度聚集、城鎮體系和功能較為完善的城鎮密集區,區域創新能力居全國前列,內部人員往來密切,形成了較為完善的產業分工體系,路網密度全國領先,要素高效流動格局基本形成。
《深圳都市圈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培育發展現代化都市圈的指導意見》《廣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要求編制,是協調深圳都市圈各城市經濟發展、社會民生、要素協同等一體布局的重要依據,是指導深圳都市圈各層次規劃的重要綱領性文件。
規劃要求,到2030年,深圳都市圈綜合經濟實力躍上新臺階,優勢互補的區域發展格局基本形成,一體化合作機制基本建立,國際化水平顯著提升,初步建成具有較高國際知名度的國際化大都市圈;到2035年,深圳都市圈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目標,區域協調發展格局更加完善,跨界區域城鄉協同發展達到較高水平,產業體系、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實現全面融合發展,建成具有中國氣派、世界水平的創新型、國際化、現代化都市圈。
規劃以同城化高質量發展為方向,以創新體制機制為抓手,著力推動基礎設施一體高效、產業專業化分工協作、統一市場建設、公共服務共建共享、生態環境共保共治、城鄉融合發展,加快構建以深圳為主中心、東莞和惠州為副中心、深汕特別合作區為增長極的“一主兩副一極”功能區,推動形成由深莞穗發展軸、深莞惠河發展軸、深惠汕發展軸、與珠江口西岸都市圈協同發展軸為支撐的“四軸”區域空間發展體系。
規劃堅持省級統籌、市縣落實的工作機制,要求健全完善都市圈建設推進協調機制,建立區域間成本共擔利益共享機制,推動落實都市圈一體化發展重大事項。堅持以規劃確定項目、以項目落實規劃,要求加強要素保障,強化重大項目管理,組織實施一批關系都市圈長遠發展的重大項目。堅持動態管理,鼓勵社會參與,要求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監測評估,擴大都市圈建設中的公眾參與,提升規劃實施效能。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主任、省大灣區辦主任艾學峰表示,規劃的出臺有利于進一步拓展深圳市發展空間,推進深圳建設更具改革開放引領作用的經濟特區、更高水平的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以及科技和產業創新中心、更具輻射力帶動力的全國經濟中心城市、更具影響力的現代化國際化城市和更高質量的民生幸福城市,打造國際性綜合交通樞紐;有利于加強深圳、東莞、惠州三市基礎設施建設協調,建立區域產業、職能的分工協作機制,形成中心集聚、軸線拓展的集約發展態勢;有利于河源、汕尾市激發發展的內生動力,加快融入粵港澳大灣區,為全省特區帶動老區、發達地區帶動欠發達地區打下基礎。(劉澤瑋 記者智文學)
轉自:中國商報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